怎么界定被迫离职,申请失业金怎么知道是被迫离职的?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 。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各地的地方政府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或地方人大制订的地方劳动法规 。

怎么界定被迫离职,申请失业金怎么知道是被迫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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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失业金怎么知道是被迫离职的?
需要把公司给的离职通知书给保险人员,审核是否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怎么界定被迫离职,申请失业金怎么知道是被迫离职的?】(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被迫离职的四大原因?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