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

【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
被拘捕至法院判决书的时间问题沒有明确规定 , 但人民法院审理至宣判有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 , 理应在审理后二个月之内判决 , 至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针对很有可能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或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 及其有此方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要求情况之一的 , 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可以增加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必须增加的 , 请示最大人民法院批准 。
人民法院更改所管的案件 , 从更改后的人民法院接到案件之日起测算审理期限 。
人民法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 补充侦查结束移交人民法院后 , 人民法院再次测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