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算依据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承担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8条规定: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要求赔付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要求判令其赔付对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可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除担负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法律责任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依据受害人一方的声请,由法院勒令侵权方赔付对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依据侵权危害程度不同,抚慰金一般包含下列方法: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别的危害情形的精神慰抚金 。
精神损害慰抚金无论实际方式怎样,都是指在精神损害赔付案件中由法院判令侵权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钱财,其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危害,慰藉其心理创伤,同时具有一定程度的处罚作用 。
离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算根据通常是《民法通则》、《婚姻法》、《婚姻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承担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
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因其性质和作用为依据,
一方面反映抚慰金的封禁、慰抚作用,
还要兼顾具体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尤其要了解侵权人的过失、剧情、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承担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依以下五种规范综合评定 。
1侵权人的过失程度 。民法里的过失依据侵害人的主观情况分成故意和过失 。侵权人心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水平亦不同 。一般来说,有意或重大过失的损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憎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度过错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并且也便于平复 。正因为如此,在确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时,必须把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照要素 。
2侵权行为具体的剧情 。侵权行为具体的剧情包含损害方式、场所、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这些 。如侵权行为动因卑鄙,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 。侵权剧情不同,反应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使其变成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时的另一关键因素 。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 。在有些前提下,虽然侵权剧情较为严重,但从而造成的后果却非常轻度,由法院勒令侵权人道歉即可清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而对于一些毁人容颜,让人缺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平复,因而,在确认抚慰金金额时,不能忽视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 。
4侵权人的盈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损害别人人格权者,侵权人通常从侵权行为中获有权益,具有较强的赔付水平 。因而,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按照其盈利状况而扩大赔偿金额,有益于从经济上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治,更好地慰抚受害人 。在别的前提下,则要调查侵权人的经济情况,经济稳步增长,可以稍微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给予降低 。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离不了其所处社会物质环境 。人总是生存在具体物质环境当中的经济人,所在环境不同,需要经济实力也不同 。置身经济发达地区,因为消费观、总需求比一般地域高些,其所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理应相应提升,不然,无法反映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罚作用 。
建立离异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目的是斥责和惩罚严重违反配偶责任、导致了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的违法行为,判其担负一定数额的资产来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为此慰抚受害方并减轻其痛楚,最后平复受害人的怨愤、协助受害人修复身体健康,避免报仇、仇杀等不良心理发生,引起新的社会问题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算依据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