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公民与外籍配偶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可以直接在国内 中国公民与外籍配偶如何离婚


前言:中国公民和外国配偶想在中国结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在中国提起离婚诉状 。中国公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后,立案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有关判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海牙送达条例》或者双边司法协议,按照外交渠道向被告送达 。
【如果中国公民与外籍配偶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可以直接在国内 中国公民与外籍配偶如何离婚】如果被告的外国配偶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国内律师向法院提交通过公证认证的书面文件,法院将裁定消除夫妻关系;如果被告的外国配偶拒绝签字,法院通常会发出公告 。6个月公示期满后,如果被告仍无消息,法院将缺席判决 。但这种缺席判决一般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涉及财产分割 。
对于一方在海外的案件,送到会很麻烦 。法院的一般处理方法和原则是:
1按照受送达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约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法送达;
2按外交途径送达;
3送达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
4将达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子公司和业务代表;
5受送达人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自邮寄之日起6个月内,送达回执未退还,但根据各种情况,已经送达的,视为期满之日;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据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国家领事馆委托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法送达的,法院应当公告送达,自公示之日起6个月,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