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就离婚诉讼而言,只有夫妻中的一方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明确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因为中国有很多法院,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能对你的案件履行管辖权 。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让我们在下面了解一下 。
1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可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法法〉若干问题的建议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理 。但在下列前提下,选择特殊地区管辖权:
1被告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2被告失踪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3被告受过劳动教育或者监禁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4非士兵向非文职士兵提起的离婚诉状,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双方均为士兵的,由被告居住地或者被告团级以上企业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被告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6中国公民在海外但未居住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
二、离婚诉状的方式有哪些?
选择离婚诉状方式有两种情况:
在一种情况下,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法院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不能就子女抚养、资产和债务的分配和负担达成协议,并向法院起诉;
另一种情况是协议离婚诉状 。这种方法的选择是针对经常居住的地方与长期居住的地方不一致 。特别是当两地距离较远时,被告可以在就离婚达成协议的前提下,选择在经常居住的地方提起离婚诉状,并根据法院调解结案 。这种方法的选择防止了被告急于离婚,不得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旅行 。
相应地,离婚诉状程序也有以下两种:
(1)谈判 。本程序适用于被告就离婚达成协议,并就离婚达成协议或法院组织协商 。
(2)裁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裁定是否允许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已经破裂 。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允许离婚 。
离婚诉讼也是一种民事纠纷 。因此,在确认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时,原则上原告应当向被告提起诉讼,即起诉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的底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除了离婚诉讼,被告还可以选择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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