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厦门购房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原件 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 行驶证 (原件);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厦门购房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机动车号牌;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9、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10、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11、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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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购房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
请参考,很麻烦的在厦购房落户:据规定,目前在厦门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只能购买商品房落户 。买二手房的话,就只能连续办理暂住证8年拥有岛内户口(连续办理暂住证5年可拥有岛外户口)对于岛内购房来说,在思明、湖里购买自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一百五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对于岛外购房来说,在同安、集美、杏林及海沧台商投资区(2003年4月份之前的岛外片区划分)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八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政策 。2013年12月10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出台购房落户新政,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具体是这样的: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 。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也就是说,现在,如果你想要靠买房来整个厦门岛内户口,那么,你买的商品房首先要在岛内,而且,要150平方米以上,而且,那块地是在2013年12月10日以前拍下来的,而且,你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买下那套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然后,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不管你买的岛内还是岛外的房子,不管你房子多大,买房落户厦门,都是行不通滴!所以,慎重提醒大家,以后你要是为了户口去买新房,还得问下——你们这地是啥时候拍的呀?有送户口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