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审理离婚案子 , 准予起诉离婚的重要条件是夫妻两人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条文对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作了有关规定 。下边 , 中顾法律编写给您详解有关起诉离婚的条件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 , 理应开展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失效 , 应准予离婚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执行家暴或凌虐、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钱、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别的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意见”还规定 ,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审理社会经验 , 凡属以下情形之一的 , 视作夫妇感情确已破裂 , 一方果断规定离婚 , 经调解失效 , 可依法裁定准予离婚:
(1)一方身患法定禁止结婚病症的 , 或一方有生理缺陷 , 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 , 且无法治愈的 。
(2)婚前缺乏了解 , 轻率完婚 , 婚后未构建夫妻关系 , 无法一同生活的 。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 , 婚后经治难愈的 , 或是婚前知道对方身患精神病而与其完婚 ,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内患精神病 , 治不好 。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