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文号符号如何正确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的格式标准?

机关公文文号编制规则如下:
年份使用公元纪年,在“[ ]”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例如:×政字[2011]11号,“×政”是××人民政府的代字,“[2011]”是发文的年份 。
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文头之下、横线上方居中 。
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如黄卫食罚〔2006〕001号 。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6-001 。
另外,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 。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 。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

文件文号符号如何正确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的格式标准?

文章插图
文件名称及文号的格式标准?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 。(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 。(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 。(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
【文件文号符号如何正确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的格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