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有什么危害,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不是算连续工龄,包括从事不同工种的特殊工种,都是计算的累计年限值 。
对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虽然法律条文上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各地区基本按照不同工种的折算来计算特殊工种年限的 。比如2016年上海市执行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
特殊工种的定义及界定
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
依据上述政策,结合上海市规定,比如你曾从事高温体繁6年,从事化工等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3年,那么想提前退休,在计算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时,应按照“从事高温体繁10年”来执行,而不是按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执行 。而你累计年限6+3=9年,离提前退休还差一年 。
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 。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

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有什么危害,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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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通风不良等;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
(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 。
职业危害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 。
2009年9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同年11月1日,该局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施行,为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
【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有什么危害,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根据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