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

01现行标准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要求有着最大法律法律效力 。

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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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在具体内容上所具备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性,决策了它的法律影响力高过普通法,具备最大法律权威性和最大法律法律效力 。宪法是拟定一般法律的根据,一般法律的內容都需要合乎宪法的要求 。与宪法具体内容相抵触的法律失效 。
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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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五条
我国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
国家维护保养社会主义社会法纪的统一和自尊 。
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
一切国家机关单位和军事力量、各政党和各社团组织、各公司工作进行都需要遵循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背宪法和法律的个人行为,务必给予追责 。
一切机构或本人都不可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权利 。
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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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要求有着最大法律法律效力 。我国创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根据四个宪法,现行标准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经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定 。
【一切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都不可同宪法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