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如何做 “兴趣电商的平台治理”?( 二 )


平台治理的核心在于制定平台规则来约束商家行为和保障用户权益 。
由于商家在平台的主要工作是商品方面的运营 , 加之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作为基础依据 , 平台规则的制定有据可依 , 平台治理有法可依 。
对于抖音的“兴趣电商”来说 , 商家除了在平台进行商品方面的运营之外 , 还会有“内容”方面的创作和运营 , 与用户形成了“多维”关系 。
平台上的服务商不仅为商家提供技术和商品运营服务 , 还是“内容”的创作者和运营者 , 和用户产生非常直接和深入的关系 , 有的时候还不是“第三方”的定位 , 而是主导者影响着用户的购买决策 。
抖音如何做 “兴趣电商的平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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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抖音电商在平台治理的过程中 , 就需要针对商家、用户和服务商的复杂多样的关系从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 甚至在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时 , 需要先从行业的角度制定标准 , 然后出台相应的规则和措施 。
二、“内容与用户、用户与商品、内容与商品”精准匹配带来的治理难题
传统电商在精准匹配上 , 采用的是用户数据匹配商品的技术 。 也就是说只要用户没有产生任何行为数据 ,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浏览、加购物车、下订单等行为 , 就很难实现用户与商品的精准匹配 。
这种匹配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 , 所以其出现的问题基本都被解决了 , 平台治理在这个方面并不需要过多地投入和制定相应的规则 。
抖音的“兴趣电商”则是通过“内容与商品、内容与用户”三个象限来建立关系 , 然后再通过技术实现三者之间的精准匹配 。
这中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将曾几何级增长:
内容中出现虚假信息匹配到正品导致商家形象受损怎么办?
内容没问题 , 可是匹配到假货怎么办?
……
涉及的这些问题 , 用户该找哪一方进行维权?依据是什么?平台应该如何定义创作者的角色?商家和创作者的责任如何界定?
传统电商和内容平台对于介于“商家”和纯“社区用户”之间的电商内容创作者 , 对其相应的定义和管理 , 一直属于行业的模糊地带 。
抖音电商在5月6日上线 , 5月20日正式生效的《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提出了“兴趣电商”平台治理的思路和方法 , 供零售电商行业进行参考和借鉴的同时 , 也能进一步观察抖音电商在创新电商平台方面的治理成果及变化 。
抖音兴趣电商平台治理的思路和方法
该总则将电商创作者(带货达人)的角色定位、准入资质、内容创作、行为规范 , 以及其在整个内容电商交易链路中的责任和义务 , 以平台规则的形式给予了明确定义 。
抖音电商率先以平台规则形式 , 将电商创作者明确定义为“新型内容营销主体” , 提出了“应知明知责任” 。
抖音如何做 “兴趣电商的平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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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 , 电商创作者必须为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如果应知明知商品真实情况仍虚假宣传 , 或未尽到应尽的义务 , 负有相应的责任 。
其中 , “应知明知商品真实情况”包括商品本身明确标注的信息、商详页信息、以及在合理场景下即可得知的信息 。
说白了就是创作短视频和直播的“内容创作者”和“主播”只要是通过抖音平台卖货 , 就是“新型内容营销主体” , 需要为带的货尽义务 , 充分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 , 如果出现虚假宣传 , 负有赔偿责任 。
6月25日 , 抖音电商公布了《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下称总则)的阶段治理成果 , 有78176名带货达人因违规被平台判罚 , 其中百万粉丝以上的达人有222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