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范围

在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允许范围相对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管理服务 。营业区域没有限制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承接各行业工字工程施工设计业务,规模不限;但承担一期工程设计时,必须满足本标准中与工程相对应的设计类型的人员配备要求 。
承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建筑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专业承包)业务 。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项目主体及其两套工程的设计业务,规模不限 。
2.b类 。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其成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
3.丙类.
承接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a类
承担主体工程一及其一套的设计业务,规模不限 。
2.b类 。
承担本专业中小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其成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
3.丙类
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
4.D级(限建筑工程设计)
4-1-一般公共建筑项目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
(2)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
4-2-一般住房项目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
(2)4层及以下砖混结构 。
4-3工厂和仓库
(1)跨度小于12m、单梁吊机吨位小于5t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
(2)跨度小于7.5m,楼层无动载荷的二层厂房、仓库 。
4-4结构
(1)根据标准总图,高度不超过20m的烟囱 。
【市政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范围】(2)50立方米以下的水塔 。
(3)容量小于300立方米的水箱O
(4)直径小于6m的筒仓 。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承担指定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 。具体规定见相关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
四.补充条款
本标准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以下人员:
(一)注册人员 。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者考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
注册人才专业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建筑结构、塔、桥)、土木工程(岩土、水利水电、港航、公路、铁路、民航)、公共设备(暖通、电力、给排水)、电气(输变电、盐化)、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视)、航空航天和农业
军事、海洋、环境保护和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
(2)非注册人员 。
非注册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