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京东公司追要100万元服务费,网商称没有250万元业绩,法院判了( 二 )


京东星宇公司坚持要求BM公司应当支付100万元推广服务费 , 要求二审改判 。 100万元服务费所对应的是京东星宇公司基于推广协议为BM公司提供的权益价值 , 即包含着上述服务内容的诸多项目 , 并非完全与销售额相关联 。 推广服务转化的销售额BM公司需要另行支付佣金 。 如若销售额未达到250万元 , BM公司无需另行支付佣金 , 预付的100万元服务费也不涉及退还 。。
BM公司辩称 , 100万元预付服务费实际为250万元保底销售金额对应的服务费 。 京东星宇公司在合作期限内未达到服务协议约定保底金额 , 且未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与我方协商处理已构成违约 。 我方未按约支付预付服务费 , 是对京东星宇公司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不安抗辩 , 无需向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二审法院认为 , 双方均认可京东星宇公司并未完成合同所约定的250万元最低销售额 。 京东星宇公司主张100万的预付服务费与销售额多少无关、其已经完成了案涉合同所有项下内容 , 但并未就该100万预付服务费所对应的服务提供充分证据予以佐证 , 亦与上述协议约定内容相悖 。 一审法院认定BM公司应向京东星宇公司支付服务费金额为28884元并无不当 。 2022年12月23日 , 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 , 京东星宇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 驳回上诉 。

这起纠纷暴露了在直播带货背景下 , 网店经营者投入推广服务与实际销售效果的现实状况 。 越来越多的网店经营者感觉到网店发布的商品曝光率不足 , 几乎无人问津 , 没有前些年网店商品的曝光率高 。 原因是网络平台推出了网店商品推广服务 , 网店经营者投入推广服务费才能获取网店商品的更多曝光率 。 网店的经营成本无形中越来越高 。
这起纠纷的起因是京东商城的网店经营者没有支付100万元的推广服务费 , 京东推广服务公司认为双方协议约定的是推广服务费100万元 , 超过250万元销售额的时候 , 网店要支付38%的佣金 。 而BM公司认为 , 100万元的推广服务费是有条件的 , 条件是必须保证推广服务实现250万元的销售额 , 否则100万元的服务费按照38%的佣金标准计算后 , 退还100万元的服务费 。 合同履行过程中 , 京东推广服务公司一番操作后 , 网店销售额才72210元 。
从公平正义的法律角度说 , 网店经营者的说法比较合理 , 京东推广服务只有满足最低250万元的销售额 , 才能要求100万元的服务费 。 超过250万元的销售额 , 推广服务公司可以要求38%的佣金 。 BM公司在京东推广服务费操作下销售额72210元 。 在此背景下 , 京东服务推广服务公司无法要求网店经营者支付100万元服务费 , 法院按照佣金38%的标准判决网店支付服务费比较公平 。 这起纠纷的关键是双方约定了保底250万元销售额的条件 , 鉴定合同一定要弄清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 诚信履行合同 , 避免因双方退合同调控争议引发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