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业有什么优惠

为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培养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头人,近日,市残联联合财政、人社部门发布《泉州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给予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残疾人第一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连续三年运营补贴 。
根据方案要求,扶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应具有泉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应为创办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当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残疾人自建机构应为在泉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合法存续一年的法人单位或视力一、二级残疾人创办的盲人按摩个体工商户 。
方案明确,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后,对合法存在1年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3年5000元的经营补贴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启动资金、租金补贴、贷款利息补贴、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 。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扶持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激发残疾人创业热情,有效缓解残疾人创业初期的成本负担,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机构逐步发展壮大,形成良性造血机制,让残疾人自主创业、稳步工作、长久工作 。(采访人员陈通讯员徐振宗)
【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