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将共同财产转移隐匿怎么办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包含:
1.一方或双方工作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传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专利权取得的经济收益;
4.一方或双方从业承揽、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务;
6.一方或双方的许多合法所得 。
此外,下边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 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军队带到的药业补助金和返乡生产补助金,应归自己全部 。
2.夫妇分居两地各自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3.已领结婚证,并未共同生活 , 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品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4.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应用、运营、管理的,房子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要素通过8年 , 昂贵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对是本人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很难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质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证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将共同财产转移隐匿怎么办】二、离婚时一方将一同财产转移或藏匿怎样处理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违法掩藏、转移不予拿出的,或违法变卖、毁损的,切分财产时 , 对掩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给予少分或不分 。实际处理时,应把掩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做为掩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到的财产份额 , 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要以别的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够折抵的,差值部分由掩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