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强电管道施工规范


4.强弱电施工质量管理4.1总体要求:如施工说明与设计图纸有冲突,请及时通知甲方 。原则上以说明书为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
监理公司应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说明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相关费用由甲方审核确认.
4.2电气预留预埋部分4.2.1隐蔽验收所有电气隐蔽工程(包括混凝土和砌体中的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并报监理验收,由监理签字 。
4.2.2工序和质量要求(1)砌体内预留预埋线管必须在土建抹灰前完成,抹灰后不得刻槽,BV线不穿管不允许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内 。管道埋在砖墙内时,要用开槽机刨平(不允许手工刨) 。管道埋深大于15毫米,转弯终端用钢丝固定100毫米,间距约1米 。
(2)混凝土箱盒二次施工,先预埋木箱,然后在土建抹灰前埋好箱盒,保证标高、深度、水平、平整、垂直,坐标误差不超过50毫米,标高误差不超过5毫米.
(3)砌体中的预埋盒应在土建抹灰前进行,并根据配电箱、开关插座定位图的尺寸和标高进行定位,其中清水房、精装房的客厅、餐厅、卧室的盒应在抹灰后与墙面平齐,清水房的厨卫盒应在抹灰后高出墙面15mm 。精装房厨卫箱的定位应与民用瓷砖施工相协调,并应靠近瓷砖一角,不得跨越两匹或多匹 。
(4)吊顶内外露钢管直径在 50以下,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 。严禁直接对焊 。螺纹连接时,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应小于5毫米,焊接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焊接应牢固、光滑、饱满,不得有咬肉、夹渣、飞边、钢管焊透等现象 。焊接后应及时清除焊渣,刷防锈(防腐蚀)漆 。跨接接地线不得“点焊” 。
4.3强电部分4.3.1室内强电(1)浴室、厨房、客厅和卧室(书房)
所有开关、插座的水平定位严格按照设备布置进行,安装高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 。
总承包商负责图纸会审,当安装图纸有问题时,应及时与监理和甲方工程师沟通,并书面确认后实施 。
4.3.2室外强电(1)景观照明灯必须与结构件预埋,并预留混凝土底座 。
(2)以高压总平面图为准 。
(4)机柜应水平、水平、垂直安装,安装牢固无晃动,机柜底边应与
190167356686" mention-index="0">槽钢无明显缝隙,在潮湿处槽钢下有100mm混凝土基础 。暗式箱柜箱盖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接触部分应刷防锈漆 。箱柜体、箱门、槽钢皆要可靠接地,进柜接地体明显,接地线不串接,箱柜内零排、接地排分开 。

(5)埋地钢管应采用厚壁镀锌钢管,并作防锈处理,外壁应涂沥青两度 。

(6)铠装电缆在进入配电箱后,应将钢带切断,在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

(7)直埋电缆或电缆排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米;在人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0.5米 。排管采用炭素波纹管时,连接处应接缝严密,用混凝土进行包封,不得有地下水及泥浆渗入 。

(8)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人孔内,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标志桩,标志牌标志桩上应注明线路编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

(9)电缆进入电缆沟,建筑物,配电盘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用石棉进行密封 。

(10)单元走道灯采用声光控开关控制,开关底边距地1300 。车库照明采用吸顶灯,用声光控开关控制,开关底边距地1300,并避开给排水管 。

(11)底层花园及各层露台均预留一个防溅型插座,电源由最近的插座引来,高度距地为1400 。

(12)总坪电力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的标高在施工前需要与监理单位、甲方共同会审 。

(13)高低压配电房的电缆沟沟底需要有一定的找坡,找坡方向朝配电房积水坑 。配电屏基础的水平度误差小于5mm 。
4.4弱电部分4.4.1室内弱电(1)紧急按钮安装在主卧右边的床头灯插座上方,底边距地700,平面位置和床头灯插座在一条垂直的直线上 。

(2)红外探测器安装位置按施工图,管下口伸出墙面10mm 。

(3)所有室内弱电线管及线盒和箱体的预埋均由总包单位施工,弱电施工单位在预留阶段必须派专人进行配合和指导 。所有的弱电线管在弱电施工单位穿线前,总包单位须将铁丝穿到位,并保证管路通畅 。在弱电施工单位穿线时总包单位必须派专人配合,及时排除管路故障 。
4.4.2室外弱电(1)弱电系统主管道符合设计要求 。

(2)宽带、对讲,电视的单元进户预埋管符合设计要求 。

(3)弱电系统的进户管,其引出位置应对准室外弱电井(弱电井不正对门口),伸入弱电井10mm,并且埋深不能低于0.5米 。
4.5防雷做法4.5.1防雷接地(引下线)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焊接点和接地点需要监理单位旁站记录 。
4.5.2屋面防雷系统要求(1)如雨水天沟为铁质,则必须与屋面防雷网作有效连接,具体做法为:每个斜屋面的两个端头各从防雷网引出一根25×4的扁钢,伸出斜屋面300mm,待安装雨水天沟时,与天沟的拉结扁钢作有效焊接,焊接做法按防雷接地的相关规范执行 。
4.5.3防雷接地室外测试点做法从引下线主筋引出一根图纸规定型号的镀锌扁铁作90度平弯,标高离室外地坪500mm,预留一86型底盒,扁铁在底盒内预留20mm的长度,中心钻Φ11孔1个 。
4.5.4隐蔽验收每处引下线焊接施工完毕后,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4.6产品保护材料、附件、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轻装轻卸,入库前经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入库后防潮、防火、防击 。

管材、配电箱柜采用塑料粘膜、板箱封包,不使产品污染,碰损失窃 。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配合土建,对易损易污、保护困难的产品在粉刷后竣工调试前安装 。
4.7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要点4.7.1暗敷埋设暗敷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物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暗敷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
4.7.2电线保护管弯曲控制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 。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 。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在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
4.7.3管道连接处理(1)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管端螺纹的长度不应小于管线接头长度的l/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镀锌钢管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的,螺钉应拧紧,且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镀锌钢管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连接跨接接地线 。

(2)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 。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 。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 。

(3)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当管径为Φ25及以下时,每端扣压点不应少于2处,当管径为Φ32及以上时,每端扣压点不少于3处;且扣压点宜对称,间距宜均匀 。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在管路连接处可不设置跨接接地线,但管路的起、终两端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与箱、柜PE线可靠连接,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
4.7.4PVC硬塑料管敷设PVC硬塑料管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
4.7.5配管配线明配钢管或塑料管排列应整齐、其水平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l/2 。固定点间距均匀一致,在转角或接线盒处两侧应对称设置,管卡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规范规定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走向合理、横平竖直,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吊架等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和面漆 。

在吊平顶内由接线盒引向照明灯具等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软管等保护,接线盒的朝向应便于维修,盖板应严密,导线严禁有裸露部分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l m,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空截面积的40% 。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
4.7.6线槽、线路敷设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线槽接口处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 。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

电气线路在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配线工程施工后,埋地敷设的PE保护地线(镀锌扁钢)在接入箱、柜内都必须明露,并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 。对住宅中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
4.7.7导线的色标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引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柜)、住宅分户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规范要求分色,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N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 。

导线在箱、柜内应绑扎固定、接线端子编号清晰;导线在柜内不应有接头 。电缆头在柜内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并及时挂上电缆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上字迹应清晰及不易脱落 。
4.7.8配电箱体安装配管进箱、盒、柜、屏必须机械开孔,落地安装的配电柜、屏底座应设置基础型钢,柜与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并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用裸铜软线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 。安装在泵房内的配电柜,为保护电气设备、导线等减少受潮,宜在地面砌筑砖基础,高度宜为200mm 。在箱、柜接线中,端子或螺栓上宜接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2根,当接2根导线时,中间应有平垫片分隔导线 。

照明配电箱、板、柜及电表箱内均应设置N线和PE保护线的汇流排,N线和PE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将N线或PE线多根绞接或压接在铜接头内 。PE线截面设计无规定时:相线截面在16mm2及以下,PE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相线截面在16—35mm2时,PE线为16mm2;相线截面大于35mm2以上时,PE线为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
4.7.9灯具安装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使用木楔,嵌装在吊平顶上的灯具应有加强龙骨框架或专用吊架,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装饰软包等可燃物件上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搪锡并打保险扣,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l kg时,应增设吊链,灯线应与吊链编织在一起,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理吊钩或螺栓固定 。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 。并应有记录 。

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且方便维修,但不宜装在吊平顶内;明装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当灯具高度低于2.4m时,其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
4.7.10插座的安装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150—200m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并不应装于门后 。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度应一致,开关、插座等器具不应安装在装饰面板、大理石等嵌线条中,以免破坏整个装饰美观效果 。
4.7.11屋面避雷带的安装【强电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强电管道施工规范】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 。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l m;垂直部分宜为1.5m;转弯部分宜为250—300mm 。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 。避雷带垂直敷设时与建筑物墙面的间隙宜为10一15mm 。避雷带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当屋面采用金属钢管栏杆作避雷带或幕墙金属主构架与避雷带连接时,应符合设计规定 。
4.7.12防雷(1)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扁钢的厚度不应小于4mm,截面不应小于100mm2 。避雷带、接地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个棱边),当采用圆钢时,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 。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焊缝严禁用砂轮机打磨 。焊接部位应及时消除药渣,并刷二度防腐漆 。明敷接地线表面应涂以5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 。

(2)当建筑物防雷采用引下线时,宜在引下线距地面1.5~1.8米处设置断接卡,但在单位工程或住宅小区中应一致;当引下线暗敷采用“测试点”方式时,应符合设计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雷与接地安装》合订本D(六)的规定 。从室外地面至测试点的中心宜为500mm 。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断接卡、测试点的轴线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

(3)建筑物、构筑物当设计采用等电位接地或防静电接地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97SD567中的有关规定 。

(4)住宅供电低压接地故障保护应采用TT系统,并设专用的PE接地线 。由电度表箱引至住户配电箱的绝缘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住户配电箱分支回路的绝缘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住宅内的照明灯位、开关、插座、电视终端盒、电话插座等设置应符合地方强制性标准规定 。
4.8特别说明未明确事宜,严格按照电气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执行 。

设备选型及系统配置不在本指导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