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山东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山东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启动补贴 。对首次取得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且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企业家(企业法人),以及离职或在职创业的乡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5万元 。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正常,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家(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 。
创业岗位发展一次性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后组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收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不含企业家本人,下同),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发展补贴 。
二、补贴人员的范围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1.5万元,个体工商户1万元
第四,申请平台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王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动词(verb的缩写)处理地址
市民中心一楼南A区A14(枣庄市薛城区永兴路中段体育场北侧)
六、咨询电话
0632-3228591 0632-3156277
来源: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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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市人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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