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只能给玩偶涂,千万别让孩子用

◎采访人员 付丽丽
当前 , 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十分热销 。 12月9日 , 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 , 实际上 , 这类产品多数属于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 , 它们不属于化妆品管理范畴 。 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伟介绍 , 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 , 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 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以其他类似的方法 , 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 , 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 简单来说 , 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 , 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单纯施用于玩偶等玩具表面的产品并非化妆品 , 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
“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 , 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 , 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 ”陈伟强调 。
此外 , 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 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 , 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 也就是说 , 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 , 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 。 因此 , 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 , 则属于违法行为 。
“与成人相比 , 12岁(含)以下的儿童 , 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 , 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 , 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 , 更容易受到损害 。 ”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田燕说 , 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 , 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 , 如果给儿童使用 , 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 。 而且 , 这类“彩妆玩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 如铅超标等 。 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 , 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
事实上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化妆品作为健康相关产品 , 国家实行严格监管 。 对于儿童化妆品 , 国家药监局今年9月出台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 提出比成人用化妆品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 如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 , 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 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等 。
【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只能给玩偶涂,千万别让孩子用】田燕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 近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 自2022年5月1日起 ,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 , 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 , 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 。 届时 , 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 , 家长朋友可关注“小金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