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500万惨遭套牢!上海一电商平台兜售“寄卖返利”却难提现( 二 )



是否涉及传销?
杨晨提供的一份截图显示 , “恩多多徐州团队群禁互加”微信群共有296人 。 他表示 , 群里成员都是“相互拉的 , 也都(互)不认识” 。 他称 , 群里的苗某“属于群里最上级 , 拉人加入 , 挣了不少钱” 。
此外 , 邱山提供的一份“会员推广”资料显示 , 平台会员分成客官、学徒、伙计、账房、掌柜五级 , 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比例的奖金分润 , 文件署名为恩多多运营部 。

(邱山称 , 在平台消费了就是会员之一 , 无需另外缴纳会员费 。 文件中的“其他不变”指的是与之前的分润表一致 。 )
北京市重光(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曹阳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 “相互拉人”现象或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该罪名具体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
针对上图的利润分成 , 曹阳律师认为恩多多目前只是列明了分享利润的条件 , 但不是直接代表通过发展下线逐级提成 , 尚不足以确定为传销活动 , 他向记者强调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传销罪两者区别在于非吸是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纳资金 , 借新还旧;后者是通过发展下线计酬 , 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滚动资金 , 避免崩盘 。 ”
他进一步介绍 , 这一罪名具备三大特征:第一 , 存在不同会员层级 , 一般在3级以上 , 如果层级在3级以下 , 人数在30以上的 , 仍然可能涉嫌犯罪;第二;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第三 , 商品销售仅为其名 , 不存在真实的盈利模式 。
曹阳律师提醒 , 针对恩多多平台 , 还需要查明以下基本事实:注册是否需要缴纳会费;是否发展不同的层级 , 且发展下线后是否可以提成;公司是否存在正常的盈利可能;公司是否承诺固定的回报;公司收取的资金去向 , 一般需要司法审计查明 。
而存在拉人行为的平台用户 , 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曹阳律师对此称 , 若最终该案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平台传播人员如果是投资人、购买者原则上不按犯罪处理;如果是公司员工则涉嫌犯罪 , 只是存在主从犯的划分;若最终该案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则只追究组织者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 不追究一般参与人员 。 ”
起底恩多多
根据启信宝数据显示 , 恩多多所属公司为上海恩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20年6月28日 ,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闽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 , 今年7月9日其软件著作权“恩多多电商平台系统”获登记批准 , 企业同时还有一家分支机构“上海恩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值得注意的是 , 企业经营范围于2021年8月4日曾进行了变更 , 原有的寄卖服务现已被划除 。
恩惠科技的股东由三人组成 , 分别是公司执行董事、大股东姚某 , 持股比例51%;王某持股29%;监事严某持股20% 。 其中姚某共担任六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除恩惠科技外 , 其余五家企业分别为上海日增月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佰维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已注销)、上海恩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恩情”)、长沙信雅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显示已注销)和沈阳市于洪区朋鑫日用品经销处(显示已吊销) , 前面三家成立时间均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 。 此外 , 企业图谱显示 , 恩惠与恩情共属恩惠网络集团 , 注册资本总和1500万人民币 , 集团成员显示只姚某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