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的第一步是,创业投资税收优惠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采访人员姜琳)采访人员20日从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获悉,自主创业、非全日制用工、新就业形式等灵活就业规模已达2亿人 。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完善服务”改革,从四个方面多渠道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新介绍了四项政策:
【创业投资的第一步是,创业投资税收优惠】首先,降低门槛 。在指定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或者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要求的,免办营业执照,取消与灵活就业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用道路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二是强有力的支持 。用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自主创业、个体户和小微企业 。其中,个人贷款额度增至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增至300万元 。去年共发放商业担保贷款1681亿元,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102万笔 。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 。
第三,优秀的服务 。将灵活就业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机构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并组织专项招聘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服务 。动态发布新职业,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等 。
四是促进孵化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重点群体,鼓励地方政府改造免费运营场地,优先满足重点群体个体经营需求 。目前,当地人社部门已建成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8800多个,认定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0多个 。
“我们正与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我们将制定保险服务、转移接续、保障等具体措施 。”宋新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在平台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清理取消不符合上级法律的不合理收费和罚款,为灵活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