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创业补贴,创业基金补助

一、求职创业补贴
柳州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在校期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二代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怎么申请创业补贴,创业基金补助】(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校园或学生来源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一、二级残疾贫困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5)已建档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
(6)赤贫者(孤儿) 。
求职创业补贴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第一类
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到学校初审,学校审核后公示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
二、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是指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人的意愿,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3至12个月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16-24 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人员可领取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企业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后,可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基地见习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其实际留用人员按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过12个月 。
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按季度,或与招用就业见习人员签订协议期满后,向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审核完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及公示无异议后,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划入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2/3 给予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00% 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 。
高校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就业登记,将材料交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
四、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柳州籍(不含五县)登记失业的享受低保待遇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应届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孤儿)以及登记失业满 6 个月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柳州市公布的当年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每两月发放一次,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
首次申请流程:申请人准备材料后报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居委会)审查及公示,所属城区人社局初核,市人社局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至申请人账户 。
次月至第六个月申请流程:社区入户核实申请情况,所属城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查,如出现终止发放情形的,当月起停止发放补助并由城区人社局通知申请人,如符合发放条件的每两个月拨付一次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