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收创业证明 证明创业的材料

一、基本原则
(一)申请专业转学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转专业不允许跨原高考;
2.转专业仅限在校学生,未在转专业前受到严厉警告或纪律处分;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专业转学: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入学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辍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学籍不在我校的学生;
4.从其他学校转到我们学校的学生 。
二、申请条件
(1)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
符合转专业基本原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
1.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含学校公共选修课)通过第一次考试,平均成绩分排在专业年级前50%的,可以申请专业转学 。其中,申请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生应排在其专业成绩的前20% 。
2.在某一专业有明显特长并取得相应成绩的学生,其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不含学校公共选修课)通过第一次考试,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应该是它的特长 。
反映学生专业特长的相应成果是指学生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并转入专业的专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发表与转入本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带CN序号);或在省级及以上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或者第一发明人申请与转让的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并被接受或者授权;或者第一发明人申请与转让的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
3.因某些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确认)或某些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可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按以下相应条件申请转专业:
(1)安徽省考生可申请转入高考平均分(限于招生当年实际录取的安徽考生)低于其高考成绩的专业学习;
(2)非安徽籍考生可申请转学高考平均分低于高考平均分的专业 。
(2)辍学创业或退休复学学生的申请条件
1.辍学创业的学生符合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在辍学创业期间取得显著成绩的,可以选择申请转与其创业成就密切相关的专业 。创业的重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成立及其实际经营,具有一定的效益 。
2.返校的符合转专业基本原则的退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志向选择申请转专业 。
三.工作程序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成立了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协调学生转专业工作 。工作组在教务处设有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转专业工作 。
>(一)新生转专业工作程序
新生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初进行 。
1.确定接收专业拟转入学生计划人数 。
各接收专业拟转入学生计划人数,由学校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 。各学院根据所属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于新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向教务处报送相关专业拟接纳学生数和相应考核办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
2.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基本原则和相应申请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专业志向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 。
3.确定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含以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关学业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和排序 。
(1)申请转入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专业基础能力考核 。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核成绩相同者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公共选修课程)进行比较以确定排序 。排序在前者优先选择,据此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未能转入以上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
(2)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公共选修课程)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排序在前者优先选择,据此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
4.学校批准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同意后予以公示 。
5.转专业学生试读 。学校实行转专业试读确认制度,试读期为1周 。不适应新转入专业学习的学生,需于试读期内书面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试读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学生申请 。
6.办理转专业手续 。试读期结束仍选择在新转入专业学习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按规定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办理学籍异动、住宿、选课等相关手续 。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
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在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提交书面申请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工作 。
1.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基本原则和相应申请条件的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可根据个人专业志向,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转入某一专业学习 。其中,休学创业学生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成果紧密相关的专业学习 。
2.资格初审 。休学创业学生创业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就业工作处初审,退役学生相关服役证明材料需由人武部初审 。
3.资格审查和专业基础能力考核 。申请转入建筑学或城乡规划专业学习的,需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资源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审查同意转入的学生,需参加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相应专业基础能力考核;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另择其他专业 。
4.学校批准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同意后予以公示 。
【学校要收创业证明 证明创业的材料】5.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按规定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办理学籍异动、住宿、选课等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