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日报
7月7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修订《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的通知 。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深化“精简管理、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进服务”“为民办实事”改革的要求,对《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进行了修订补充 。这14项是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需要注意的 。
1.我知道我符合在中山市买房的条件 。
2.了解自己的信用信息和贷款资格(银行对购房资金来源包括首付款的要求),确认自己有相应的购房能力 。
3.签订认购协议前,应查看现场公示文件(预-[现价]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开发资质、销售控制表、价格备案表及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 。).
4.对社区建设验收有明确认识的,须经规划部门审批 。
5.了解并接受小区外的周边环境(是否有高压变电站、垃圾处理厂、殡仪馆、教堂、墓地、已建成的交通设施、在建市政工程等 。).
6.了解小区内配套设施的位置(是否有配电室、公厕、游泳池、垃圾站等 。).
7.明确房地产广告涉及的交通、商业、文教设施等市政条件 。
8.仔细阅读并清楚了解与开发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及相关协议 。
9.清楚地知道房子的位置、总价、面积、购买过程、交付条件和交付时间 。
10.很明显,处于限制转让状态的房屋不能办理网上签约和后续手续 。
11.了解和认可购买商品房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费 。
12.了解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认房款收款账号与该账号一致 。
13.明确所购房屋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等 。),首付款不得为“首付款贷款”或首付款分期付款 。
14.请查明项目是否符合要求,采取“交房发证”的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 。如有,请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相关事项,并按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后,与企业代表一同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应了解上述相关事项,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时,应先填写《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表格,然后再首次支付款项(含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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