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大战在即”?我看未必(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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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跳动在印尼上线的流媒体产品Resso
这意味着 , 字节跳动想要在国内在线音乐服务领域有一番作为 , 还应与相关版权方一个个谈判 , 从版权投入到授权谈判都并非易事 。
其二 , 是短视频平台与音乐平台商业模式的错位 。 一般来说 , 短视频平台的商业模式优势体现在“流量+广告”模式的驱动 , 这跟在线音乐普遍主打“音乐付费+社交娱乐”的商业模式相差较大 。
前者靠的是通过尽可能多地吸引免费用户做大流量 , 然后以广告的方式出售给品牌方 , 属于B端生意;后者需要直接从免费用户中转化出付费用户 , 偏向内容付费 , 属于C端生意 。 不考虑用户迁移成本的前提下 , 这也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玩法 , 其背后的商业逻辑是错位的 。
在这样的客观现实之下 , 无疑也会影响短视频平台对待音乐业务的主观意愿和态度 。
比如 , 7月1日 , 字节跳动将音乐业务升级为P1优先级 , 与教育、游戏业务平级;而在11月2日 , 字节跳动进行了一场覆盖全业务的组织架构调整 , 基本形成了以抖音为核心的业务布局 , 教育、游戏线受大环境影响也纷纷收缩 , 音乐业务则至今没有在集团层面布局中得以体现 , 这或多或少传递了字节跳动对于音乐业务的微妙态度 。
换句话说 , 基于平台特性 , 短视频平台在音乐业务上面的优势依然体现在宣发层面 , 全面投入音乐产业对短视频平台来说 , 既与现有的平台生态不足够契合 , 要真正把在线音乐业务做大 , 也需要不短的积累期 。
短视频平台的“音乐梦”目前还只是刚开始 , 要不用继续圆“梦”还需要细细思量 , 提前退场的多米音乐、虾米音乐都是前车之鉴 。
短视频平台的音乐底色
在早期平台发展时 , 短视频即以各种卡点的音乐舞蹈视频为突出特点 , 借助画面动作或简单情节的演绎方式 , 音乐成为了短视频最好的滤镜 , 并让歌曲在反复使用中被筛选和传播出来 。
相比于长视频 , 短视频一方面凭借更精准的算法创造了沉浸式、场景化的音乐体验;以更便捷的创作方式 , 大大降低了用户二创的门槛 , 将制造流行的机会更多交给了创意 , 而非音乐专业能力 。
这样的传播特性下 , 短视频在推出批量爆款的同时 , 无形中影响了当代音乐的创作、传播生态 , 也带来了一些被业内诟病的问题 。
以最近爆红的《漠河舞厅》为例 。 歌曲从云村走红后 , 在短视频平台进一步发酵 , 但在短视频碎片化的消费形态下 , 消解了音乐作品的完整性 , 而在流量狂欢中 , 更容易导致作品被误读 , 甚至过度消费 。 歌曲原唱柳爽在采访中表示 , “任何情怀即便初始再触动 , 过度消费都会变味儿” , 一定程度背离了创作的初心以及故事的本质 。
音乐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大战在即”?我看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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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 柳爽提及 , 目前#漠河舞厅#在某短视频平台的视频场景浏览超过2亿次 , 但主页正版歌曲的使用率仅为9260次 , 合规率不足十万分之五 。
正版率过低的现状 , 是现阶段各类新消费场景中的音乐版权发展的新问题 , 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音乐人权益 , 不利于音乐作品创新 。
此外 , 在短视频的“爆款歌曲”带来的潜在收益下 , 市场中催生了一批无底线迎合市场的热歌公司 。
据“剁椒TMT”报道 , 某些公司会根据实时的舆论热点检测系统制作相应歌曲 , 从写歌到上线最快仅需要4个小时 , 以流水线式的方式持续输出着大批热点歌曲 。
在“流量商业”侵入音乐行业的背景下 , 相关公司追逐“爆款”无可厚非 , 但一味地崇尚“热歌模式” , 对于整个音乐行业其实是有伤害的 , 或许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 真正的好作品反而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