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 砖厂关停补偿标准

6月3日上午 ,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2020年环境形势及处罚情况通报 。
发布会上公布 , 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8件 , 处罚金额约3325万元 , 平均罚款约24.09万元 , 其中单案最高罚款1305万元 。该案是《环境保护法》在全国实施以来桂林市环境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
砖厂已经连续两次被监控排放超标
2020年7月15日 ,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州县某红砖厂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 对该单位排气口排放的废气进行监督监测 。
监测结果显示 , 红砖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6865 mg/m , 超过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表2规定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300 mg/m , 超标21.88倍 。
2020年7月30日 , 市生态环境局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监测结果报告送达红砖厂 。
2020年8月28日 , 也就是大约一个月后 , 市生态环境局对红砖厂进行了现场复检 , 结果显示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255mg/m3 , 超标3.18倍 。
2020年10月20日 , 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监测结果报告送至红砖厂 。
“(公司)一个多月内两次超标 , 第一次超标21次以上 , 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极大破坏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情节严重的 , 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 , 在取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 , 我市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关闭的决定 , 切实履行了环境保护职责 。
29天每天罚款45万
【红砖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 砖厂关停补偿标准】在我的印象中 , 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环境行政处罚比较常见 。泉州县红砖厂被罚款1305万元 。这笔巨额罚款的处罚是什么?
据了解 ,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法律规定违法排污按日处罚 , 没有上限 。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13条 ,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发现红砖厂拒不改正超标环境违法行为 , 连续超标排放污染物29天 。这种情况符合《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 被处以罚款、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 继续按照原处罚金额按日处罚” 。
据此 , 在对红砖厂处以45万元行政处罚的基础上 , 市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每日连续处罚 , 罚款1305万元 , 即45万元乘以29天 , 合计1305万元 。同时 , 红砖厂被关停整顿 。
“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 , 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 , 还可以报政府批准 , 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相关负责人表示 , 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披露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并接受社会监督 。
“按天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上限
近年来 , 环境和欧共体
配合《环境保护法》 , 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了对违法排污“零容忍”和对违法企业严惩的组合拳 , 实施了日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顿、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四项规定 。其中 , “按天罚”对企业的威慑力极大 , 可谓是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痼疾的良药 。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泉州这家砖厂的违法行为符合实施‘按日处罚’的三个条件 , 即必须有违法排污 , 必须罚款处罚 , 生态环境部门将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 。据此 , 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按日罚款’的罚款 。”
相关负责人表示 , “按天处罚”打破了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上限 , 让违法当事人积累违法成本 。即使原来的罚款很少 , 只要违法行为不在一天之内得到纠正 , “按天罚”就会像滚雪球一样 , 累积成违法者无法承担的违法成本 。该负责人表示 , 罚款不是环境执法的最终目的 , 但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督促企业整改才是最终目的 。
该负责人还表示 , 该局每年都会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向社会公开 , 并将行政处罚行为置于纪检检察机关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之下 , 对包庇纵容环境犯罪和监管失职的情况形成了打击 , 通过“阳光执法”促进了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此外 , 环境行政处罚的“阳光”也会产生企业的日常融资、信用体系和诚信合作
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