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落实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组织方式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四)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投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项:
(1)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二)审查投标资格;(3)编制目标;(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评标;(六)起草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至少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件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 。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暂停发售之日止,最短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5]资格考试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有权独立订立合同;(2)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的状态;(4)近3年无欺诈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 。
[6]开标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开标时当众拆封并宣读 。开标过程应记录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文件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7]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5人以上,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投标文件有效的,经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后视为无效投标:(1)无单位印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二)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份或两份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但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备选投标文件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符;(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各方的联合投标协议不附于联合体投标 。
[8]中标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