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合力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施行 , 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人们期待 , 这部法律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带来新气象、新局面 。
近年来 , 互联网技术让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捷 , 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 。 一些企业随意收集、过度使用个人信息 。 中国消费者协会报告显示 , 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有:手机APP过度索取权限、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推送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敏感个人信息的非法处理方面 。 现实生活中 , 有些不良企业把用户个人信息当作商品进行买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对用户进行精准的电信网络诈骗 ,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赋予了个人对其信息控制的相关权利 , 规定了信息处理者的职责和义务 , 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 该法的出台和施行 , 体现了我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决心 。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 , 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第一步 。 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 , 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 形成合力 。
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 , 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是基础 。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 每个公民应认真学法、主动用法 , 提升权利保护意识和能力 。 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 , 对自己授权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 , 当不同意经营者继续处理个人信息时 , 积极行使“撤回同意”的权利 。 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 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 向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投诉举报或起诉 。
【人民群众|合力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 , 企业平台守法经营是关键 。 个人信息保护法既是一部公民权利保护法 , 也是一部企业行为约束法 。 科技是用来造福社会的 , 不是用来窥探隐私、非法牟利的 。 对于个人信息采集处理者来说 , 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 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前提下 , 征得公民本人同意 。 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 也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 小区和经营场所不能强制进行人脸识别 , 禁止进行“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 在互联网时代 , 数字经济也是法治经济 , 守法合规经营有利于减少违法违规风险 , 使企业平台发展行稳致远 。
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 ,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保障 。 在执法、司法过程中 ,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形形色色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 有效运用终止服务、大额罚款、市场禁入等手段 , 让敢于触犯法律红线的人付出沉痛代价 , 才能形成震慑效应 , 彰显法律的威严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 , 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 我们期待着 , 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 , 能够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 。
(评论员王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