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正式生效,一场影响你我的产业变革序幕已经拉开( 三 )



MyData模式运作逻辑|引自《DDTP——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白皮书》
今年1月 , 韩国在金融领域开展MyData服务试点 , 用户可通过MyData运营商的APP , 要求金融机构将信息提供给MyData运营商 , 便于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查询、金融产品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 。 按照官方的计划 , MyData服务今年8月就会在韩国全面推行 , 但这个计划推进得并不顺利 , 不仅全面推行的时间点被延迟 , MyData服务所覆盖的个人数据类型也远不如设想中丰富 。
缺少激励机制是数据类型不够丰富、跨行业协作困难的重要原因 。 此外 , 设置MyData运营商相当于创造了额外的个人数据存储节点 , 用户层面无法自主选择数据存储位置 , 企业端也会对MyData运营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定位心存疑虑 。
总的来看 , DTP项目为用户提供了便利 , 但看上去只是互联网大公司的“朋友圈” , 中小企业进不去 , 用户的控制权也不强;MyData模式虽然更强势 , 试图覆盖的领域更多 , 但也遇到了更大的阻力 , 同时又制造出了新的潜在问题 。
两种模式都没能让用户自主选择数据存储位置和追溯数据的传输轨迹及授权信息 , 生态层面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 且暂不能实现跨行业通用的个人信息携带 , 离完全意义的“个人信息可携带”尚有距离 。
新技术、新可能好像处处都是悖论 , 所以“个人信息可携带”只能是空中楼阁?
倒也不必如此悲观 。 技术带来的问题 , 还是要用技术来解决 。 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在他的《技术与时间》一书中也强调过技术具有两面性 , 它既是解决问题的解药 , 也可能会制造新问题 。
要解决互联网时代留下的问题 , 更前沿的技术具有更多的可能性 。 相对应的 , 提供解决方案的角色必须深谙前沿技术潜能、同时还有过丰富实践经验 。
至于新技术可以为“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落地带来哪些启发 , 不妨先看看这个案例 。
疫情期间 , 人员流动不便 , 尤其是在当前法律框架内 , 居民个人隐私信息还面临着难以实现跨境传输的问题 。 也就是说 , 境内的健康码再绿 , 两地健康信息没法真实互认 , 个人想通关还是困难 。
为了解决两地居民正常跨境通关的难题 , 2020年5月 , 在FISCO BCOS区块链开源底层平台的技术支持下 , 广东和澳门两地政府部门推出了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认项目 。 目前 , 项目已服务数以亿计的人次在粤澳两地跨境通行 。
受益于项目的区块链特性 , 用户可以自主携带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自行上传 , 结合基于哈希值的可验证数字凭证?“数据指纹”上链 , 实现数据验证及健康码互认互换——在后端 , 个人健康数据文件的哈希值和用户的数字签名将记录在区块链上 , 数据原文信息则仍保存在健康码发行机构的本地数据库中;在前端 , 用户无需在多个平台重复填写信息 , 只需简单授权 , 产品将自动为用户转为前往地区的健康码 。
简而言之 , 正是因为有了区块链技术的加入 , 个人健康数据得以安全、合规地实现跨境互认 。 用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 同时也是个人信息传输过程的核心角色 。
是不是看出了门道?主动发起授权、合规安全地传输自己的健康数据 , 将其用在另一个重要场景 , 这不就是“个人信息可携带”吗?这个项目是不是有可能给“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推进提供一些参考?
为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认项目提供开源技术支持的微众银行 , 也是这么想的 。
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银行 , 微众银行在诞生之初就格外重视新兴技术 , 毕竟 , 只有把握商业模式变革、技术创新的浪潮 , 才能捕捉到更大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