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外卖员困在系统里,系统困在误解里( 二 )


三这套系统对应的用工形式,确实跟以往的不太一样。
「个体工商户模式」,固然是其走过的一段弯路,但矫枉路径不应是退回到传统劳动关系框架下。
不少企业诱导或强迫外卖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固然是问题连着问题:将劳务服务与承揽合同等法律关系生硬地揉杂在一起,会模糊几方的责权利。
但也应看到,这是由平台经济衍生的行业生态问题,而非单纯的道德议题。
「个体工商户模式」最早出现在「四通一达」:2019年「双11」前,苏州昆山政府企业联合开发了「好活」平台,为自然人转化成个体工商户(创客)提供了入口,并帮助他们与快递企业无缝对接,实现灵活就业,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也为个人增加就业机会。到后来,该模式在外卖、网约车、电信等领域通行。
「个体工商户模式」能帮转包企业压缩用工成本,对那些「灵工」来说也有好处:
拿外卖业而言,平台与骑手的交易若按劳务所得纳税,依2019年开始实施的综合所得税率计算,月收入在3000至12000元,税率为10%;若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平台与骑手的交易则按经营所得征收税率,一般按行业从0.1%到1%不等。
纳税差额,让部分骑手对注册成个体工商户饶有兴致:这样一来,他们可以少交税、多拿钱,收入也会增加。这是不少骑手需要的「真香」选项。
进一步讲,很多外卖员对传统五险一金的接受度也不高——他们的职业流动性大,社保缴纳缺乏连续性,社保对应的购房资格、子女上学等福利够不上,离开城市后社保转移手续又很繁琐。更重要的是,社保需要企业和个人共缴,这意味着拿到手的现金会减少。
当「个体工商户模式」顺着多方现实利益的契合点抛出了「次优方案」时,它蔚为风行也就不难想见。
没看到这些利害关系,只顾着搞道德批判,很容易变成某种「何不食肉糜」。
按照知名劳动法学者王天玉的说法,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主要是税法上的效力,并不否定其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身份或非劳动关系下的类雇员身份,也不否定应有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但考虑到此举易模糊多方权责,及时纠偏,也在情理之中。今年9月,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都明确表示,禁止配送商诱导强迫骑手转个体户以规避用工责任,着眼的就是纠偏。
四纠偏之后,还得在提升外卖员职业保障方面系统性发力。
但发力点不应是将灵活就业又拽回到传统劳动关系的约束之列。
往前是因时而变,往后是刻舟求剑,当灵活用工已拉着就业形式向前跑,“平台—劳动者”多边关系的界定,也理应是朝前看,而非往后退。
从趋势上看,与人类技术进步伴生的,就是强依附性劳动关系的不断松绑。以雇佣关系为主导,向雇佣和市场交易合作等关系并存转型,是大势所趋。
克莱·舍基在《未来是湿的》中预言:
在未来,人与人之间凭情感、缘分、兴趣快速聚散,而不是像机关、工厂那样「天长地久」地靠正式制度强制在一起。
零工经济与灵活就业现象的出现,就隐约与之呼应。
从现实情况看,用劳动合同法约束平台和外卖员,要求平台给外卖员交社保,恐怕也会压垮平台经济,带来成本转移。
给外卖员交社保,不是请客吃饭,是要现场买单。
对外卖平台而言,外卖业务通常是「高频打低频」的流量入口,但从外卖UE模型不难看出,它本身并不赚钱。如果让平台给外卖员都交上社保,那足以压垮各个平台。
声道就算了笔账:
美团2020年的归母净利润,总共才47.08亿元;阿里巴巴2020年年中报显示,饿了么在当季度才实现每单盈利转正。就算按最低标准给外卖员交社保,平台也得亏损倒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