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争议风口,人脸识别到底该不该被禁用?( 二 )


【 个人信息保护法|争议风口,人脸识别到底该不该被禁用?】美国更是有9个州先后颁布了关于禁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法案,严禁警察、政府部门以及在公共场合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伴随着欧洲这一法案的发布,目前这禁用倾向更是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那么我们真的应该也顺势禁用人脸识别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面对效率如此高的新技术,“一刀切”式的禁用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做的显然是对新技术在法律以及道德规范上的引导,通过建立规范来约束识别技术的使用范围,合理合法地让人们用上安心的识别技术。
所幸我国已经在这么做了。
隐私维护成难题,规范人脸识别在路上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人脸识别在之前的多项评估中都被认为是高风险的生物识别技术。在上文提到的草案中,欧盟认为除寻找失踪儿童,解除恐怖袭击威胁以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追查特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等三种特定情况外,无差别的大规模监控会被欧盟全面禁止。
在我国,人脸识别虽然没有被禁止,但屡次发生的案件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多方呼吁下,针对人脸识别侵犯隐私的法律条文也正式颁布。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的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4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也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安全要求、数据采集和处理等环节制定了标准化规范。
8月20日,立法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再次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在多方法律条文的规范下,目前我国人脸识别已经得到了初步的规范。然而随着识别技术的不断商用,未来我国在一段时间内人脸识别仍然存在有很多的安全隐患。而为了杜绝隐患,来自法律的强制力和商家的成本管控都是必要的手段。
而我们在考虑基于AI技术的人脸识别是否应该被全面禁止还是继续沿用,都需要考虑其风险和效果之间是否成正比,避免人脸识别造成任何有害的影响。
还是那句话,技术本无罪,如何使用它则在于使用者和规范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