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北斗”远在天外 “应用”近在身边( 四 )


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 。
国家和省级层面需强化战略规划和公共政策“顶层设计” , 结合构建重大项目评估评价体系 , 明确北斗产业的发展目标和步骤 , 各阶段发展重点和项目支撑等 。 要从财政、税收、科技、外贸等方面构建全方位政策体系 , 并将北斗系统基建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进行项目规划 。
建立“基金+产品”保障机制 。
“基金” , 是探索设立北斗导航应用基金 。 “产品” , 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鼓励民营资本等资本进入北斗应用产业市场 。
构建“龙头+标准”格局 。
“龙头” , 是组建北斗龙头企业 。 可以探索以国有资产为主导并吸纳社会资本进入 , 重点围绕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 , 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产业应用上的扶持 , 形成以国资“龙头”企业带领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局面;也可以探索推动交叉融合 , 如推动资本实力雄厚的信息通信行业和北斗卫星导航行业融合 , 培养“5G+北斗”或“车联网+北斗”等为特色的龙头企业 。
“标准” , 是制定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自动驾驶、地理信息等应用上下游产品标准 , 研究建立北斗应用标准体系框架 , 以基准建设、数据采集与加工处理、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为重点 , 着力推进行业应用急需、共性和基础性标准的制修订 , 促进北斗在消费、交通、地理信息、应急保障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
“特色+基建”并举拓展空间 。
“特色” , 充分利用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转型升级机遇 , 推动主导主要装备制造企业将北斗技术融入产品智能终端 , 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省际协同共享 。
“基建” , 做好资源整合和系统集成融合创新 , 构建公共科技服务大平台 , 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科技服务共享大平台、北斗大服务提供商平台 , 推进北斗导航在建设施工、养老服务、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等领域应用场景开发 , 依托环境治理工程推进北斗系统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应用 。
突破“关键技术+应用” 。
开展基于北斗的实时动态高精度定位技术研究 , 研制多功能的精密单点定位软件系统 , 研究基于北斗的单基准站差分、多基准站局部区域差分和广域差分技术 , 提高定位结果的可靠性与精度 。 加强星载北斗接收机及星载多模接收机的研制 , 促进北斗在卫星测绘领域的应用 。 开展北斗相兼容多系统联合应用技术及北斗在各行业应用的独立支撑技术研究 。 加快推进高精度高动态时空基准信息应用服务、室内外无缝衔接定位服务和智能位置服务等应用技术创新 , 拓展北斗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
整合现有行业科技资源 , 推动面向行业应用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北斗应用技术创新体系 , 开展多领域、跨学科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 , 积极支持基于位置的大数据及物联网科技创新和应用服务 , 增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持续攻关能力 。
“协会+小镇”推动共享协作 。
充分发挥北斗系统应用协会引导、协调、服务功能 , 积极推动北斗社会化应用、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和行业自律 , 引导社会应用北斗 , 促进北斗产业发展 。
建设北斗产业聚集的“小镇” , 建设若干专项服务于北斗产业、人才落地、技术交流、产品宣传、应用示范、投融资等综合性服务于一体的“北斗小镇” , 作为产业窗口吸引更多北斗相关企业落户当地 , 充分发挥产业聚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