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施行!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

近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明年1月1日起施行!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公告明确 , 除标签要求以外 , 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自2022年5月1日起 ,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 , 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 , 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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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百欣
资料: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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