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戈|AI专业有门不教算法的“伦理必修课”( 二 )


与自动驾驶相比,智能语音客服的应用如今更为广泛。用户拨打客服电话时,与他交流的很可能是语音机器人。在“辅助性的人工智能”专题中,郑戈将援引布鲁克林法学院教授帕斯奎尔的观点,分析“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系统不应该假冒人类”这一法则。
智能语音系统为何不能假冒人类,而应在对话中告知用户自己是机器人?他解释说,现代伦理学的基础是康德提出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个论断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地位,日益强大的人工智能算法如果假冒人类,会消解人的主体性。“人工智能应该是辅助性的,人工智能和机器系统必须显示出它们的创造者、控制者和所有者,而不能刻意模糊人与机器的界限。”
在郑戈看来,国内高校的理工科教育过于偏重工具理性,只要求学生找到科学和工程目标的最优解,忽略了“人生的目的”“有温度的科技”等价值理性。“人工智能思维与伦理”课程在价值理性教育上做了积极探索,会让理工科大学生更富有人文情怀。
大学生和中学生都应学伦理
虽然只听了两节课,但卜家梓已经有了改造移动互联网产品的想法。“很多同学喜欢刷抖音等软件,因为它们一直推送自己喜欢看的内容,我了解到‘信息茧房’理论后,才意识这类软件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们只根据用户个人喜好推送信息,会让用户思维固化、眼界狭隘。”小卜谈了自己的观点。在发给吕老师的课后作业中,他提出了改进建议:软件开发人员和算法工程师应遵循伦理规范,加入“是否允许本App收集您的偏好等信息”这一权限给予提示,让用户获得不根据行为偏好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再受“信息茧房”束缚。
吕宝粮和郑戈介绍,国外不少高校也开设了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伦理课。比如麻省理工学院的“工程师伦理:人工智能”,从引发伦理困境的工程案例出发,揭示其背后的深层问题。又如普林斯顿大学的人工智能与伦理对话项目,由该校人类价值中心和信息技术政策中心联合开发,建有案例库,供教学和研究使用。
“我们身处数字社会,人工智能已从前沿技术变成基础技术,带来了一系列伦理、法律和治理问题。”郑戈表示,国内高校相关专业都有必要开设伦理类课程,从人才培养入手树立“科技向善”理念,让大学生拥有自觉的科技伦理意识,在未来职业生涯中践行科技伦理、遵守法律法规。
他还建议国内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借鉴麻省理工的做法,为中学生开发人工智能伦理课程。据介绍,麻省理工为中学生开发的课程旨在提高青少年使用智能手机、社交媒体时的自我控制和道德判断能力。“网络平台经济也叫注意力经济,平台背后的行为偏好算法让很多青少年沉迷其中,花费了大量时间。”郑戈说,“中学可通过课程教育,让学生了解网络平台的算法逻辑,产生对人工智能两面性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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