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前联想高级经理虚报工时费侵占140余万元获刑3年半

三言财经8月27日消息,昨日,北京法院发布对联想前高级经理孟某淳等人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
【 北京法院|前联想高级经理虚报工时费侵占140余万元获刑3年半】据判决书显示,本案三名被告人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孟某淳;北京联和利泰科技有限公司ERP事业部总经理路某浩;北京联和利泰科技有限公司交付经理耿某云。
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间,被告人孟某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路某浩、耿某云通过虚报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外聘顾问工时费的方式,侵占联想钱款共计人民币1407719.20元。案发后被告人孟某淳、耿某云已向被害单位进行退赔,被害单位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三名被告人于2020年4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被告人孟某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路某浩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耿某云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