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男子下班用微信工作发病被认定工伤:引发启示和思考

现在的职场打工人 , 用微信沟通甚至处理工作事务 , 想必已是常态 。
据星视频报道 , 日前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的判决引发职场青年关注 , 广州某贸易公司的员工石某下班用微信工作 , 不料突发疾病身亡 , 最终被认定为工伤 。
法院指出 , 为了单位的利益 , 职工下班后继续占用个人时间线上处理工作事项的 ,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 , 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 , 应当视同工伤 。

据悉 , 在此前一审中 , 判决认为石某于家中突发疾病时不属于工作时间 , 也不属于工作岗位 , 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
二审认为 , 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经常下班后用微信回复工作信息 。且结合田某同事的陈述 , 其与石某负责的工厂晚上都在生产 , 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问题都会互相联系 , 多年来一直如此 。由此可见 , 石某回家后继续线上处理工作是常态 。
经查 , 深圳市总工会官方也披露了上述案件 , 并指出 , 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传统的劳动形态和工作模式 , 微信等具备实时发送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功能的通讯工具低成本、高效率 , 职工可以随时随地在线处理工作 , 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线下坐班、处理工作的时空限制 。
因此 ,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 也应当立足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作出公平公正、兼顾劳动者权益的解释~
另外 , 法律人士提醒 , 居家办公和线上办公时 , 劳动者及其家属要有证据意识 , 保留期间的各种邮件、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 , 一旦引起纠纷 , 某一项细微但关键的证据可能成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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