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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调解是怎么样的?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 , 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 , 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庭外和解没什么其它条件 , 关键是双方协商一致 , 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方案 。当然是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为前提!
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 ,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 , 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法庭调解的确是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产还债程式的案件 ,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除外)的一项制度 。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 , 现予公布 , 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 , 及时解决纠纷 , 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 节约司法资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 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 , 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 , 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 。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 , 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
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 , 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但适用特别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产还债程式的案件 ,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 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
第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 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 , 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 , 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 , 达成调解协议后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
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 , 不计入审限 。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 , 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
第六条 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 , 适用普通程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 , 适用简易程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 , 可以继续调解 。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 , 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
第八条 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 , 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
第九条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 ,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 应予准许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 , 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 ,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
第十一条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案外人提供担保的 , 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 , 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 。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 , 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
第十二条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一) 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三) 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
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 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 , 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 , 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 ,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 , 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 , 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 , 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 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
第十五条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 , 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 ,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 , 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
第十七条 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 , 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 , 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 , 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
第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 , 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
第十九条 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 ,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 , 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
第二十条 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 , 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 。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 , 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 , 依照本规定执行 。
【庭外调解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 , 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 , 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 适用本规定 。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
法庭庭外调解后,后悔怎么办?您好 , 中国快律为您解答 。诉讼外和解 , 反悔的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能帮助到您 。
什么情况做庭外调解?能有赢的把握 , 就不要调解
如果能有把握拿到钱 , 可以庭外调解 , 拿到钱再签字 , 否则 , 签了字 , 还是拿不到钱
庭外调解被法官诱导怎么办收集证据 , 可以起诉维权纠错
仲裁是庭外调解的一种吗?仲裁是庭外调解的一种 , 主要依据如下: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 , 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 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 , 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 , 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 , 签订书面协议 , 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 , 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 , 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 , 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 , 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
庭外调解是指当事人不经过开庭审理就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方式有三种: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律师和解 。
庭外调解后反诲需什么理由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 , 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 , 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庭外和解没什么其它条件 , 关键是双方协商一致 , 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方案 。当然是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为前提!
庭外调解需要注意什么调解的前提是你要知道不调解做法院判决会赔偿多少钱 , 如果比正常判决数额略少 , 你就可以接收 , 必定这样省时省力 。先给你介绍一下赔偿的专案 , 使你对赔偿专案及数额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其中伤残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自定残之日起按每一级赔偿2年计算 , 即按十级2年、九级4年、八级6年、七级8年、六级10年、五级12年、四级14年、三级16年、二级18年、一级20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 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 , 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 , 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其中 , 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发票为依据;误工费 , 有固定收入的 , 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计算 ,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计算误工损失 , 无法计算前三年平均收入的 , 按照当地统计局统计的同行业或近似行业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 , 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进行计算即可;
交通费 , 凭票支付;
伙食补助费 ,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计算;
营养费 , 需要医院出具加强营养的证明 , 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给予支援;
受害人必须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的凭票才能支援住宿费;”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大致计算出赔偿的数额 , 然后找对方调解 , 当然你要知道调解就是妥协 , 所以上来要比算出的数额多出百分之五十左右 , 这样给对方讨价还价一个机会 , 也是你妥协的余地 。总之 , 要表现的强势、同时以情动人 , 感动法官 , 坚守自己的底线 。
庭外调解有没有期限?如果有,超过庭外调解期如何处理?当然要双方协商 , 法院同意 , 没有超过审限就可以 , 庭外调解如果反悔拒签调解书就可以
判决之前都是允许调解的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么庭外调解自己跟被害人联络 , 赔偿被害人钱 , 可以申请法院从轻处理 。联络法官主动缴纳罚金 , 请求判处缓刑
庭外调解是原告跟被告自行调解 。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资料显示 , 庭外调解是指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自行和解 , 在法院宣判前原告跟被告庭外和解 , 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原告 , 被告的对称 , 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 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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