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涉光刻机业务信披不完全 华卓精科科创板IPO申请遭暂缓审议( 二 )


不过“主营产品”的成色披露至此还暂未告一段落 。在上交所对公司的第二轮问询中,进一步要求华卓精科“分产品收入构成中,区分产品销售与提供技术服务” 。
公司回复显示,光刻机双工件台模块及技术开发一项业务,实际只有技术开发环节的收入:2020年营收实现1737.74万,占总营收比重为11.42% 。也就是说,华卓精科暂无双工件台模块产品的销售 。
“是否有最终产品并规模化量产,并不是考量技术含量的最核心参考指标 。”创道投资咨询执行董事步日欣对《科创板日报》采访人员表示,为了突出科技含量、追逐热点、提高估值水平,确实会存在一些不适当的现象,比如过分强调占比较少的业务,迎合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概念等 。
“这些都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做出不准确的判断” 。步日欣说道:“上交所问询中要求的详尽披露,体现的是注册制的最本质要求,公司要对外披露业务最真实情况,不应该混淆不同类型的业务,让投资者难以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 。”
双工件台市场处于早期 产业化周期长
其实就华卓精科整体业务来说,在研发投入、主营业务专利、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等方面,符合科创板对上市企业科创属性标准一;在公司承担的国家项目、主营产品分类及专利状况方面,也符合科创属性标准二中的大部分要求 。
不过据华卓精科招股书,公司握有的核心专利除自研外,有关光刻机双工件台核心技术,几乎均源自清华大学 。
据公告,2014年,华卓精科与清华大学在光刻机双工件台产品方面,签订了合同总金额为800万元(外加后续收益提成)、有效期20年的技术转让合同 。据华卓精科针对上交所问询的回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清华大学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共计162项 。
即使在自研专利中,也包含了清华大学在公司兼职人员及离岗创业人员参与研发并形成的15项授权专利及4项在审专利,华卓精科为以上专利及在审专利的专利权(申请)人 。为了避免相关专利权利受到影响,华卓精科披露其正与清华大学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
尽管在上市委现场的问询,以及上交所的两轮书面问询中,多次要求华卓精科详尽披露公司在自主研发方面的能力,排除公司存有对外部机构重大的技术依赖风险,但经由书面和现场回复,此次暂缓审议之后,华卓精科两个月期限内所需进一步落实的事项中,不再包含相关议题 。
因而,华卓精科需要落实的第一点问题,关注点似乎集中到了公司光刻机双工件台业务的产业化前景方面 。
据多份公告披露,华卓精科该产品的唯一客户为上海微电子 。2017年和2018年,公司只为上海微电子开发生产了65nm前道光刻机双工件台 。
其中,由于上海微电子方面验收周期增加,2019和2020年度上海微电子对尚在执行合同内容未完成验收,华卓精科公司一度因此未能确认该产品在当年的营业收入 。
从华卓精科2020年6月24日首次提交招股书,至今中途也分别在2020年9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两次“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而需要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六)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
据了解,上海微电子作为华卓精科的唯一光刻机双工件台业务客户,是国内光刻机整机装备生产的唯一厂商,其排产过程对公司光刻机双工件台业务的增长影响较大 。
目前中国IC前道光刻机市场仍处于早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的国产光刻机生产,由此相应地,中国IC前道商用光刻机双工件台市场也处于早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的市场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