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 太原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一、转入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1、跨省转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 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2、跨省辖市转入:参保职工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 , 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二、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参保凭证
2、保险接收函
3、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
三、外省社保转入流程
第一 , 向原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 , 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 , 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
第四 , 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 , 核对有关信息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五 , 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注:需要注意的的是 , 有欠费需补缴的 , 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 , 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 , 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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