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医保缴费年限

唐山医保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
问: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后实际参保连续缴费的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含省、市政府批准的实际封闭运行企业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 。
问: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包括哪几部分?
答: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部分 。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答: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
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工作年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社保经办机构记载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
唐山医保断缴有哪些影响?
用人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不按时参保的,应按参保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缴基本医保费 。补缴段期间,不予补划个人账户,医疗费不予报销 。
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应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期间、出国留学期间、复员军人等待分配期除外) 。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
【唐山医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