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电话汇总

【宿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电话汇总】监督电话:
宿城区:0527-82960314, 0527-82960316;
泗洪县:0527-86222330,0527-88352977;
经开区:0527-88859080;
沭阳县:0527-83552720 0527-83552254
温馨提示:
1.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市,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
2、坚持非必须不聚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须严格报备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个人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 。
3、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保持单位环境清洁卫生,加强物品消杀,严格规范管理 。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强化对疫情的防护指导 。
5、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切实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