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000万资金想投资 真实私人资金找项目

家住奉贤的林先生轻信熟人介绍,被“舌灿莲花”吴老板许诺高收益,借债投资物流项目,虽然前期有一定收益,但一千多万的投资成本却无法撤回,甚至“无账可对”,最终发现是一个骗局 。近日,犯罪嫌疑人、沈因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
投资物流公司先期拿到分红
2017年4月,林冉先生进入沈皛公司的前同事 。寒暄的时候,说,他现在是一家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跟吴老板合伙做物流业务 。物流业的回报率极高 。他们想扩张,但苦于资金不足 。林先生如果能投资,获利后按比例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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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图文无关几天后,林先生到吴先生的办公室详细讨论细节 。经熟人介绍,吴先生拿出一份分析报告,辅以公司之前的业绩,告诉林先生,他刚拿下浙江某A集团旗下一家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合作项目,船队扩编后马上可以运营,收益很诱人,所以林先生同意投资 。
双方同意林先生提前投入258万元,其中140.4万元用于购买8辆卡车,96万元作为车费(用于高速运输等费用),每位司机每月领取9000元工资 。之后每辆车每月会收到1.5万元左右的退货 。投资后林先生只知道八辆车的车牌,没见过卡车 。
2017年8月,吴老板给先生分红3.7万元,9月分红11.9万元,2018年10月至3月分红7.2万元 。
陆续追加1000余万元投资
之后,沈皛还向林先生介绍了海南的一个物流项目 。因为林先生收到投资回报,追加投资500万 。
林先生要求这个项目分红的时候,吴先生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安慰林先生说投资回报不稳定是正常的,所以耐心等等 。期间,吴老板和换了豪车,投资股市 。
2018年12月,林先生仅收到股息9.6万元 。吴老板解释说,由于新的物流规定,出站票价的预付款必须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之前赚的股息已经补齐,年底会给司机发奖金 。为了继续合作,保住利润,他接受了这个解释 。
但在2019年1月,吴先生突然告诉林先生,之前的投资资金已经全部用完,还得再投资500万,否则之前买的货车和约定的分红就白费了 。
为了保本,林先生又投入了500万 。那年3月,他收到了9.6万元的分红,但此后再无分红 。
无账可对无奈报警
2019年12月,由于后续无收入,林先生与吴先生进行了对账,但吴先生回复无账户,投资收益有风险,亏损正常 。林先生深感苦恼 。咨询律师后,于2020年1月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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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x;">通过向浙江某A集团下属物流公司员工调查了解情况,警方得知该公司曾在2015年7月份与吴某的公司签署过一份为期1年的货物运输合同,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合作 。
沈某、吴某向各位投资人介绍的某A集团公司的物流合作项目并不存在,他们也从未买过卡车,吴某用林先生等人的投资款炒股投资等却不想分成,也不归还原本的投资款 。
2020年4月8日,民警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自2017年起,吴某伙同沈某以投资购买卡车做物流项目、投资海南物流项目为由,陆续骗取林某投资款1100余万元 。此外,2018年7月,两人还以江苏宿迁物流项目为由骗取被害人何某150余万元 。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于共同犯罪 。近日,奉贤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沈某称自己是法定代表人,与吴老板合伙经营公司,那么林先生本可以在投资之前先期调查一下这家公司的实际营收、缴税情况等,而不应只凭他们出具的报告和资料,就轻信其公司实力 。作为投资人,对于项目的运营详情、账目流水等关键信息应不定期查验,评估风险,不能等到“断档”才惊觉有诈,为时已晚 。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