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社会生活中,拐卖儿童早已严重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而且近些年我国对于拐卖儿童这样的刑事犯罪的处罚幅度是很大的,涉及案件的人员甚至可能要面临死罪 。因此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在接到这类案件的时候,会依规从重进行处罚,在下文中小编将要给大家介绍是指,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啥?
一、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啥?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承担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规定或是收到其他人的检举,但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举动 。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确定是否涉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关键看其是否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承担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规定或是收到其他人的检举,且不开展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举动 。
(二)客体要素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信誉,并且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
(三)主体要素
本罪的核心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中国,承担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中主管解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它承担会与公安部门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体现为有意,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要进行解救且不开展解救 。对于因不解救而引起严重后果来讲,则可能属于过错,还可以是间接故意 。对于其动因可各种各样,有些是嫌麻烦,有些是怕报仇,有些是为了奸情等,其动因怎样,则不危害本罪创立 。
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罪怎么判?
根据国家《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承担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规定或是收到其他人的检举,但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本罪的量刑从拘留到五年刑期,落实到每个案子如何判,关键考虑侵权人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 。侵权人的犯罪情节一般体现为不向主管承担解救的部门汇报情况;不制订解救方案、方案;不分配布局解救行为等 。所说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指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儿童或其家属受伤、身亡等后果及其造成别的犯罪案件产生等 。
之上材料就是针对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的详解 。我们不难发现,不解救被拐卖儿童主要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的,假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到被拐卖绑架儿童的家属的求救电话时,假如错误绑架的儿童开展解救,导致了严重后果,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