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联合信通院|《数据安全法》时代数治之道 360联合信通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实践报告

伴随今年6月,《数据安全法》正式被表决通过,“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保护对象,已经获得立法上的认可。“在我国加速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以数字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为代表的数据治理也成为重大的基础性课题。”近日,在360公司举办的“盘今圆桌会”第二期会议上,360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张伟指出。此外,由360和中国信通院联合编制的《企业个人信息合规思路与实践报告》也同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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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到“治理” 专家共话新时期数据安全
“数字经济时代,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本次圆桌会上这样说道。
采访人员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不仅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支振锋对此评价道,通过统筹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法》在为数据利用和数字经济发展设置安全装置的同时,也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划定了安全广阔的航道。
但支振锋同样提到,由于立法条文的概括性,《数据安全法》也可能会带来市场主体合规上的困难或者对某些具体制度的困惑,需要在进一步的配套立法和实践中进行解决。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师何波则对十四五新时期整体的数据治理态势问题做出了判断。
他提到,随着数据成为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的新型生产要素,我国对数据领域的监管正在从“数据管理”走向“数据治理”,尤其是《数据安全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数据治理的方向,呈现出多领域深度融合、多维度治用兼顾、多元化共同参与的发展态势。未来,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数据资源将成为治理的主要目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360集团数据平台部总监王景正同样表示,《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数字化中国进程中的重要基石,必会使企业运营更规范。企业也应知法守法,不断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和升级技术管控手段。
个人信息保护迫在眉睫
伴随数字发展的不断深入,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内容同样成为学界、舆论热议的焦点。在此方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可指出,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眼。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稿中,是否以及如何引入“正当利益条款”,思考正当其时。
【 360联合信通院|《数据安全法》时代数治之道 360联合信通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实践报告】在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实践层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荣针对“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特点及难点问题分析”展开了主题发言。
他表示,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呈现涉案信息种类多、泄露途径多样、网络非法收集信息现象严重、相关犯罪呈“产业链”发展等特点,暴露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司法及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和打击难点,亟需多管齐下,严密法网、强化监管、加大普法,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拧紧个人信息安全阀。
针对移动智能终端不断发展迭代背景中的各类软件应用合规管理问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表示,既要通过现阶段App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变化进行简单归纳,分析已解决的问题及遗留的难点问题,还需要从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审核等角度,探讨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机制对于App进行合规改造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