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所需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环评手续 1.哪些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或专项评价;
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2.环评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金抛光加工厂,办一个小型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对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3.环评在什么情况下要重新报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2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如在重大变动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技术或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应重新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详见环办[2015]52号) 。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及环保局批复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为主体工程 。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
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水、气、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应进行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
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向环保部门申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法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不得没有获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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