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

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
【温州永嘉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永防办通告〔2022〕13号
根据3月5日举行的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 , 自3月3日上午苍南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病例以来 , 温州无新增确诊病例 。该2例确诊病例在不知病情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佩戴好口罩 , 而且在流调中发现病例去过的公共场所 , 大部分群众都有佩戴口罩 。根据医学专家研究表示 , 在公众场合 , 一人佩戴口罩 , 一人没戴口罩 , 有5%的感染风险;如果两个人都佩戴口罩 , 感染风险下降为1.5%;如果两个人都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社交距离 , 感染风险降为0 。戴口罩依然是预防新冠肺炎、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的最简单、最方便、最有效措施 。
当前 , 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 上海、杭州、嘉兴等多地相继突发疫情 , “外防输入、内强管控”压力持续增大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 现就关于加强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积极提高疾病预防意识 ,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落实个人防疫举措 。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 , 在出行、上班、进店消费、前往公共密闭场所等不同场景下都应积极佩戴口罩 。要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 , 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 , 不自行改造口罩 , 不随意丢弃口罩 。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的情况 , 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 , 严格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 动员引导家人亲属、邻里街坊、亲朋好友等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 坚持佩戴口罩、时刻加强防范 , 共同构筑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服务场所 ,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体服务场所 , 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室内密闭场所 , 沿街小型店铺、理发店、餐饮店等各类经营主体 , 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亮)温州防疫码”等措施 , 工作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 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 , 在物品交接传递时避免直接接触 。要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 , 并及时劝导场所内的市民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四、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在单位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疫情防控提示 , 督促员工在上班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要加强用餐管理 , 采用配餐制 , 错时分散就餐 。要加强对员工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 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
五、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营运时 , 司乘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及时劝导纠正未落实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乘客 , 对拒不配合的乘客 , 应拒绝其登车 。要督促乘客尽量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 不在车厢内饮食 。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 对各类经营主体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及时予以纠正 , 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街道、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等场所的日常巡查 , 及时劝导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行为 。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 通过电子显示屏、橱窗、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 , 提醒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 呼吁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 , 切实营造“全民戴口罩 , 人人防病毒”的浓厚氛围 。
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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