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贝母规格标准

1、吉林省为平贝母主产区,该省制定的《平贝母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如下 。
(1)家种平贝母
一等:干货 鳞茎圆而扁平,表面白色或黄白色 。顶端闭口或开口,凹形,断面白色,具粉性,味苦微酸,大小粒不分,间有黑脐或破碎,无油粒、黑粒 。
二等:带有油粒、黑粒或略有虫蛀不影响药用的,但无全黑枯粒,其他同一等 。
(2)野生平贝母
一等:表面颜色较家种白,顶端呈凸形,质成实,粉性足,无黑脐,其他同家种等 。
二等:不符合野生一等的,均为二等 。
2、包装、贮藏和运输
(1)包装平贝母烘干后 应及时进行包装,包装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水分(可参照百合安全水分含量12.9%),清除劣品及异物,每袋装平贝母干品1~2kg,然后用真空机封闭 。每箱装10~20kg,装后箱口严密封闭 。
(2)贮藏根据商品平贝 母粉性大,易受潮发霉变质,易生虫及生物碱久与空气和日光接触发生氧化、分解而变质的特点 。故此类药材应在避光、阴凉、干燥条件下贮存 。
加工好的贝母鳞茎,安全水分在12.9%~15%,应及时装入塑料包装袋真空封闭,再装人特制专用纸箱中进行严密封闭 。然后放人避光阴凉、干燥的库房贮存 。应在库房内用角铁等搭建货架,将纸箱摆放在货架上,便于通风防潮 。
【平贝母规格标准】(3)运输.药材运输时,不应与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 。运载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应有防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