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的创业,成王败寇,都是转眼之间的事情,美团会如何呢( 二 )


骑手社保、权益保障等监管 , 对平台的影响尚无法进行准确的量化测算 , 但从逻辑上判断监管部门并未有意推翻和颠覆外卖现有商业模式 , 也没有对其商业化变现能力进行明确约束 。
而是将平台焦点由单纯的效率提升转向对收入的合理化分配、以及对整个平台背后生态的稳定性和人性化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 。
一旦外卖平台为规模庞大的骑手缴纳保险 , 就意味着其经营成本提高 , 这对美团的商业模式也会造成冲击 。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举报 , 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共计约35.2万元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温州分公司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判决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万元 。
判决书显示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团方面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依据是:
其与饿了么的用户群体高度一致 , 并且在争夺商户、消费者亦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利益 , 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
美团方面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 , 排挤竞争 , 拉扎斯公司必然因此损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 。
美团方面曾要求商家下架在饿了么的店铺 , 如果拒绝下架 , 则需重新签约 , 费率从18%上调至25% 。
针对不重新签约且不下架店铺的商家 , 置休其服务 , 让商家无法在美团平台正常经营 。
另外 , 针对个别反映强烈的商家 , 美团先后采取在高峰期停止平台店铺显示、置休服务、将起送金额调高至500元/单 , 配送费用调高为50元/单 , 配送范围缩小至500米等手段阻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理由 , 与上述案件有一定的相似性 。
判决书显示 , 由于两个平台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配送范围等方面高度一致 , 因此在争夺有限市场内的入驻商户、消费群体上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利益 , 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
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材料可知 , 拉扎斯公司温州分公司要求用户关闭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 , 逼迫商户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竞争 , 迫使商户不得不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之间做出选择 。
在遭到商户明确拒绝的情况下 , 通过后台操作的技术手段关闭涉案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 , 在商户投诉后才予以恢复上架 。
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商户的真实意愿 , 限制了商户对销售渠道的自主选择权 , 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 。
副处长、北大博士的现身说法 , 骑手困境、算法剥削、欺压商家、资本冷血等负面新闻舆情滔天 , 有没有道理?
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 , 有没有为社会创造价值?
?平台经济要在发展中体现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和共同富裕思想 。
坚决防止和避免囤积式垄断、割韭菜式竞争和无休无限地榨取剩余劳动力及其高额剩余价值 。
甚至把员工不顾命的飞骑奔跑的分分秒秒都与精准计算的元角分挂起钩来 , 无视员工的基本权益保障和生命安全 。
互联网行业的创业,成王败寇,都是转眼之间的事情,美团会如何呢】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 把人的两条腿当作电动车的两个轮子、把人的两只手搞得像智能机器人一样 , 显然是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背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