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国家对残疾人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国家对残疾人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一、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
二、残疾人的所得,由纳税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三、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事处非中途转让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免征所得税 。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措施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殊扶持,减少或消除残疾影响和外部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