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山东济南,一男子花费12000多元,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山东济南,一男子花费12000多元,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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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山东济南,一男子花费12000多元,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山东济南 , 一男子花费12000多元 , 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 不料发现是拆装机 , 店家以发错货为由 , 拒绝赔偿 , 男子一直诉状将店家告上法院 , 索要10倍赔偿 。



小莫是一名电脑高手 , 从小就开始接触电脑了 , 这不 , 最近因为自己手中的电脑年限太久了 , 时不时出现死机、卡顿现象 , 所以小莫决定新入手一台电脑 。

通过综合对比 , 小莫在网上看中了华硕的一款笔记本电脑 , 售价12849元 , 这么高的价钱 , 小莫留了个心眼 , 专程问了客服产品型号 , 并确认所购产品为原装 , 且客服承诺“机器都是保真保新的 , 支持验机 , 假一赔十” , 产品详情页中也注明“正品保证 , 假一赔十” 。 三天后 , 小莫签收该产品 , 发现原包装的一次性封装条呈开封状态 , 小莫通过淘宝聊天告知客服 , 其答复物流途中损坏 , 并要求小莫拆开原包装对产品进行查验 。 精明的小莫并未遵从该指示 , 而是直接携带产品至品牌方官方售后进行检测 。 之后 , 小莫与店铺客服要求的“华硕授权售后服务”联系 , 华硕产品授权服务中心出具了一份《华硕检修记录单》 , 载明:检查SSD非原机 , 客户新购机 , 只检测不维修 。

什么?花了1万2买的电脑竟然不是原装的?有这么骗人的吗?小莫异常生气 , 据此要求店主王某按照“假一赔十”的约定进行赔偿 , 但王某以“货物发错”为由 , 要求退回涉案产品 。 事实上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商家属于欺诈行为 , 应按其承诺进行赔偿 。
于是 , 小莫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买卖合同关系 , 退还货款12849元;2.判令王某赔付十倍货款128490元;3.判令王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没想到 , 法庭上 , 王某分析的头头是道 , 丝毫没有要赔款的念头 , 王某的抗辩理由有两个:第一 , 其邮寄给小莫的电脑因为工作人员不慎货物发错所致 ,仅对发错货物事宜予以补偿 , 而非小莫坚持的“假一赔十” 。
第二 , 在主观上 , 他并未有实施欺诈的故意 , 他出售的商品的确不是假货 , 否则也不敢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客观上 , 他也没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 邮寄给小莫的电脑是货物发错所致;从后果上 , 他的行为没有给小莫造成十倍损失的后果 , 因此小莫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笔记本电脑|山东济南,一男子花费12000多元,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 , 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了证据 , 小莫围绕其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店铺详情、交易详情、授权证明、快递单号、开箱视频、检测报告等证据 , 王某提交了经销商订货单、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 。

简而言之 , 就是小莫认为王某销售的笔记本电脑并非原厂原装 , 存在欺诈行为 , 故要求解除涉案买卖合同 , 退款退货 , 并给予十倍赔偿 。 而王某则同意解除合同 , 退款退货 , 但因涉案笔记本电脑并非假货 , 不同意十倍赔偿 。

那么 , 本案到底谁更有理呢?

首先 , 小莫在王某的店里购买电脑的行为 , 构成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 , 为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