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一中路学校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吧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附近的哪个羽毛球馆的名称叫啥?
新建羽毛球场:5312111、5301100(地点:南宁市青山路8号广西水产研究所)

南宁五一中路学校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吧

文章插图
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到广西水产畜牧学校站坐哪路公车
公交路线:604路701路,全程约16.9公里 。1.从广西民族大学乘604路,经过17站,到民生广场2站,步行约50米,到民生广场3站,乘701路,经过4站,到竹溪青山路4站,步行约1.2公里,到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公交路线:605路 10路 。全程约16.6公里 。1.从广西民族大学乘坐605路公交车,经过9站,到吴丽婷站(也可以乘坐66路、4路、604路公交车) 。2.乘坐10路公交车,经过16站,到达青山路中站 。3.步行约260米,到广西水产畜牧学校百度地图 。
此数据来自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
求大侠!在广西去读南宁畜牧学校好还是柳州畜牧学校比较好!!
我真的没有那个号码 。才知道是南宁的水产畜牧 。挺好的 。它成立于1969年,历史悠久 。希望能领养 。
南宁五一中路学校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吧

文章插图
南宁禁养德国牧羊犬吗?
你自己看吧 。南宁市养犬条例(2008年10月30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活动 。军犬、警犬的管理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殊需要饲养的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养犬管理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行政机关执法与基层组织参与相结合、养犬人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养犬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养犬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建立由公安、城管、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 。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病、收容遗弃犬、查处非法养犬;(二)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占道养犬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捕捉重点管理区域的无主犬、弃犬,送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处理;负责在场馆以外的公共场所设置犬类禁入标志;配合查处无证养犬和违规养犬出户行为;(三)水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等防疫工作,许可和监督犬只诊疗等活动;(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与养犬管理相关活动的登记和监督;(5)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的健康教育和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狂犬病疫苗使用管理、狂犬病患者诊治、狂犬病疫情预防和监测工作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制定养犬相关事项的管理公约,依法调解因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纠正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活动,费用从养犬管理费中列支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和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与养犬有关的协会和其他民间组织应当积极倡导文明养犬,加强自律,协助开展养犬管理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办公区、医院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养犬区 。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成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其他领域
第十一条重点管理区内的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域内;(四)持有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五)近3年内无弃犬或者虐待记录 。第十二条重点管理区内的单位申请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于国家保护的文物原料、仓库、建筑工地的保管、安全或者其他合理目的;(二)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四)配有管理人员,犬只应当经过专业训练;(五)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六)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第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的单位、个人养犬的,应当告知住所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第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应当向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下列材料:(一)养犬登记申请表;(二)养犬人身份证明;(三)犬只免疫证明;(四)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五)养犬人义务保证书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登记养犬的,应当向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供下列材料:(一)养犬登记申请表;(二)本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犬只免疫证明;(四)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单位和个人饲养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给犬只设置电子识别标识;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受理单位申请的,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六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 。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满10日前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十七条 重点管理区养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持养犬登记证件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分别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补办等手续:(一)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办理变更登记;(二)养犬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办理变更登记;(三)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并持养犬登记证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四)犬只死亡或失踪的,应当自死亡或失踪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视为遗弃犬只;(五)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持养犬人的身份证明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 准养的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90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电子档案 。养犬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可以提供相关部门查询 。第二十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当交纳养犬管理费 。养犬管理费应当由养犬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办理养犬延续手续时交纳 。养犬管理费每年交纳1次 。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 。饲养绝育犬的,凭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委托的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证明,减半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 养犬管理费集中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养犬登记数字化管理、犬只免疫、收容流浪犬、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建设、死亡犬只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养犬管理等工作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一般管理区的养犬管理,每年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犬只免费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 。一般管理区的养犬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 。未接受免疫的犬只,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伪造、变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二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犬只应当圈养或拴养,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二)饲养犬只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犬只吠叫时应当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三)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四)不得组织“斗犬”活动、不得虐待犬只;(五)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六)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养犬行为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携犬进入下列区域:(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儿活动场所;(二)会展中心、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影剧院等公共文体场所;(四) 商场、宾馆、酒楼;(五)候车(机、船)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六)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七)其他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二十六条 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以外的单位和经营场所,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有权决定其管理或者经营的场所是否禁止或者限制携犬进入 。第二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公约,约定村、社区或者住宅小区内允许遛犬的区域和时间 。第二十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二)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三)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须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四)携犬只进入电梯间的,须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五)不得在公共场所给犬只喂食;(六)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第二十九条 携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 。第三十条 单位或者个人运送犬只途经重点管理区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第三十一条 犬只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自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伤人犬只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犬只救助场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水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依法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养犬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犬只的经营、诊疗、救助和处理第三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 。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应当具有合法手续 。第三十五条 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从事犬只交易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犬只交易场所进行;(二)犬只交易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条件,配备冲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处理等设施;(三)对养殖的犬只应当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四)进行犬只交易时,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动物检疫证明或者免疫证明等材料;(五)发现犬只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并监护好现场,不得转移、出售和屠宰 。第三十六条 开办犬类诊疗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设备、设施、场所,并依法取得水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犬只诊疗机构应当将死亡犬只或者犬只摘除的组织、器官及诊疗、整容的废弃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立犬只收容救助场所 。犬只收容救助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负责接收并处理按规定送交的犬只和没收的犬只 。政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犬只收容救助场所,收留流浪、被弃养的犬只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水产畜牧兽医、民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对收容的有主流浪犬,应当通知犬主认领 。自通知之日起10日内无人认领的,作无主流浪犬处理 。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应当对收容的犬只采取必要的免疫和医疗措施,并建立弃养犬、流浪犬的领养制度,允许单位和个人领养 。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应当向社会免费提供丢失犬只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 。所养犬只非患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应当深埋处理;患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应当通知水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违反第九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免疫养犬的,没收犬只 。同时,属单位的并处每只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并处每只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超过限养数量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超限犬只,并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繁殖、经营、饲养危险犬只的,没收犬只 。并处以每只50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不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没收犬只 。属单位的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将弃养犬只送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处理,或者虽将弃养犬只送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处理,但未持养犬登记证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的,属单位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属单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五)违反第十七条第四项和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遗弃、虐待所养犬只的,属单位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 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5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运送犬只途经重点管理区,未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停留超过24小时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对其规定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批评、劝阻、举报、投诉 。接到举报、投诉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养犬人因违反本条例,被没收其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养犬登记证,并在3年内不予其办理养犬登记 。第四十七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养犬登记申请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或者故意拖延的;(二)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与养犬管理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属一般管理区范围的,其养犬管理的职责适用本条例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1997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08月01日 (地方法规)南宁有什么好的职业学校?广西水产畜牧学校.也有计算机专业.学校够大.绿化够多够绿.像公园一样.还有就是够自由.只要有校牌.放学时间随便出入. 而且治安很好.没有打架抖欧.但是要防盗. 还有涉及农业免费就读. 还有一点就是学校会经常发钱给我们花.不是助学金哦~学校地理位置很好.依山傍水.依青秀山.傍竹排溪.附近有青秀山.还有南湖公园.步行即可到达.东门是繁华的朗西市场.直走20分钟可到五象广场.晚上可以带妹去看夜景.西门是竹溪立交和青山市场. 太多了.不详细介绍了.自己去看吧.地址是青山路中.南宁三中的下一站.【南宁五一中路学校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吧】
南宁五一中路学校 南宁水产畜牧学校吧

文章插图
甘肃金城理工中专学校好不好?不全,至少500-600所;1 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广西机电技师学院)2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3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工业技师学院)4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5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6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7 广西华侨学校8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9 广西银行学校10 广西物资学校11 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原广西航运学校)12 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广西交通技师学院)13 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14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15 广西商业学校16 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商业技师学院)17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18 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19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钢铁技师学院)20 广西体育运动学校21 广西玉林商贸技工学校22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23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4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5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6 广西商贸技工学校27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8 广西二轻工业技工学校29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30 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31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32 广西工商学校33 广西柳州化工技工学校34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35 广西公路技工学校36 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3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校38 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39 广西电子技工学校40 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41 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42 广西广播电视学校43 广西警官学校44 广西柳州商业技工学校45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46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47 广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校48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49 广西百色经贸职业技术学校50 广西机电技工学校51 广西国际青年职业技术学校52 广西建筑材料技工学校53 广西第二建筑安装技工学校54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55 广西第二轻工业成人中专学校56 广西机电成人中等专业学校57 广西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58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59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技工学校)60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市民族技工学校)61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市一轻技工学校)62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市机械工业技工学校)63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市二轻技工学校)64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65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66 武鸣县职业技术学校67 南宁商贸学校68 南宁桂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69 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70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71 南宁财贸管理学校72 南宁市东盟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民族技工学校)73 马山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74 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75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76 南宁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77 南宁市财经学校78 南宁市武院职业技术学校79 南宁市中兴机电工业学校80 南宁世纪外语职业技术学校81 南宁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82 南宁市运德汽车运输职业技术学校83 南宁市西南电子工业职业技术学校84 南宁市嘉宁华侨中等职业学校85 南宁市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校86 南宁市电子工程学校87 南宁市华佳职业技术学校88 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89 南宁东方民族艺术职业学校90 南宁市商务旅游职业技术学校91 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92 南宁市京隆职业技术学校93 南宁市东盟商贸职业技术学校94 南宁市宏新职业技术学校95 南宁市经贸职业技术学校96 南宁市南方电力职业技术学校97 南宁市海丰职业技术学校98 南宁市赛科供应链职业技术学校99 南宁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100 南宁市南方世贸职业技术学校101 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102 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03 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104 柳州市机械工业技工学校105 柳州市鹿寨职业教育中心106 柳州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107 柳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08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教育中心109 柳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0 融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1 三江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112 柳州市第二技工学校113 柳州市技工学校114 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115 柳州市经济贸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6 柳州铁路工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7 柳州机械工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8 柳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119 柳州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120 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21 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桂林技师学院)122 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123 荔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4 桂林电子中等专业学校125 全州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6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27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林业学校129 桂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130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131 广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132 桂林创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3 桂林东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4 临桂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5 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36 桂林市凯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7 永福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8 平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9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140 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1 桂林市高新工业科技职业技术学校142 资源县中等职业学校143 桂林市广达职业学校144 龙胜县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45 桂林南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6 桂林市华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7 桂林风帆旅游学校148 桂林市重工威达技工学校149 桂林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150 桂林市普天机电职业技术学校151 荔浦师范学校152 桂林市广师软件科技职业技术学校153 桂林兴华职业技术学校154 桂林工业技工学校155 桂林市前卫中等职业学校156 阳朔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7 兴安师范学校158 恭城县职业教育中心159 桂林阳朔西街外国语学校160 明智电子商务外语女子学校161 梧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62 梧州市技工学校163 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64 藤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65 苍梧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66 梧州市现代科技学校167 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168 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169 梧州市南洋中等职业学校170 梧州财经学校171 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72 蒙山县职业中学173 苍梧县协达幼儿师范学校174 梧州市服装职业技术学校175 梧州市长洲职业学校176 梧州市理工学校177 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178 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179 梧州市科学技术职业学校180 梧州市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181 梧州市财贸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82 藤县宏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183 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184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5 合浦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186 北海市电子职业技术学校187 北海市银海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8 北海国发信息技术学校189 合浦县石康职业技术学校190 北海市铁山港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91 北海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192 防城港市防城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193 上思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94 防城港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95 东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96 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97 浦北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198 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199 钦州市技工学校200 钦州职业技术学校201 钦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202 灵山县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3 钦州市机械工业学校204 钦州经贸学校205 钦州市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6 钦州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7 广西钦州英华国际职业技术学校208 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209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10 贵港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211 平南县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12 贵港市白云职业技术学校213 贵港市港北区职业教育中心214 桂平市第二职业中学215 平南县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16 平南县科技职业技术学校217 桂平市第三职业中学218 平南县成才职业技术学校219 桂平市华夏职业技术学校220 贵港市港南区职业教育中心221 桂平市机械职业技术学校222 桂平市南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23 桂平市泰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24 平南县科龙职业技术学校225 贵港市新时代职业技术学校226 平南县阳光职业技术学校227 贵港市港北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28 平南县翔云中等职业学校229 平南县学而立职业技术学校230 贵港市机械职业技术学校231 贵港市尚德职业技术学校232 贵港市典范职业技术学校233 平南县华丽职业技术学校234 桂平市恒宇达职业技术学校235 贵港市郁江职业技术学校236 贵港市珠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37 平南县朝阳职业技术学校238 贵港市机电工业学校239 玉林市技工学校240 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41 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242 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243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44 广西玉林财经学校245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46 玉林市岭南工业学校247 玉林市华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48 玉林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49 北流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0 玉林市机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51 陆川县中等职业学校252 玉林市龙池汽车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53 玉林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54 容县电子工业学校255 玉林市水电技工学校256 容县九O九电子科技学校257 玉林市敬民科技学校258 兴业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9 玉林市诚鸿科技职业技术学校260 玉林市信息工程学校261 玉林市模具制造技术学校262 玉林市师范学校263 玉林英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64 玉林市印刷职业技术学校265 北流市哈蒙斯职业技术学校266 靖西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67 百色市民族工业中等专业学校268 百色市民族卫生学校269 田东县职业技术学校270 百色市机电工程学校271 隆林各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272 凌云县职业技术学校273 田林县职业技术学校274 南宁机电技工学校275 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276 田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77 百色市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278 民盟百色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79 百色交通技工学校280 百色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81 百色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82 百色市民望职业技术学校283 平果县职业技术学校284 那坡县职业技术学校285 乐业县职业技术学校286 百色市职业技术学校287 西林县职业技术学校288 百色市中山职业技术学校289 百色市农业经济干部学校290 百色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291 百色市金华职业技术学校292 贺州市技工学校293 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294 桂东机电工程学校295 梧州西南中等专业学校296 贺州市八步区职业技术学校297 富川县职业技术学校298 昭平县职业技术学校299 贺州新科职业技术学校300 梧州电子工程学校301 贺州市汽车专修职业技术学校302 贺州市高级印刷职业技术学校303 贺州市东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304 贺州工艺美术学校305 宜州市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06 河池市机电工程学校307 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08 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309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310 河池民族中等专业学校31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312 南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313 河池财经学校314 河池民族农业学校315 巴马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16 河池市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317 河池交通技工学校318 宜州市技工学校319 河池市技工学校320 广西河池晨曦技工学校321 河池市金城江区职业技术学校322 河池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323 巴马县民族师范学校324 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25 凤山县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26 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327 武宣县职业技术学校328 柳州地区技工学校329 象州县职业技术学校330 柳州机电工程学校331 忻城县职业技术学校332 合山市职业技术学校333 柳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334 金秀县职业技术学校335 柳州壮新职业技术学校336 柳州兴桂职业技术学校337 广西安全机电技工学校338 广西柳州财经学校339 柳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340 南宁机电工程学校341 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342 宁明县职业技术学校343 大新县职业技术学校344 龙州县职业技术学校345 扶绥县职业技术学校346 凭祥市东南亚外语学校347 南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348 天等县职业技术学校349 南宁水电中等职业学校350 南宁水电技工学校351 崇左市八桂城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52 左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1 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技工学校2 贺州市经济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3 贵港市红星艺术职业技术学校4 钦州市财经职工中等专业学校5 广西司法学校6 广西华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7 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8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9 广西建筑工程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0 广西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校11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12 南宁市师苑中等职业学校13 桂林电子工程职业技术学校14 灵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5 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16 钦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7 钦州市农业经济中等专业学校18 玉林巿畜牧兽医学校19 玉林市商务学校20 百色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21 贺州民族旅游艺术职业学校22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3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卫生学校24 广西烹饪学校25 广西区人民医院附属卫生学校26 广西药科学校27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医药技工学校)28 柳州市现代汽车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9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技工学校30 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梧州市科学技术职业学校)31 容县卫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2 柳州市卫生学校33 广西艺术学校34 广西工艺美术学校35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36 广西中医学院附设中医学校37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38 广西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39 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40 横县职业教育中心41 南宁市卫生学校42 南宁市第二卫生学校43 南宁市百星艺术职业技术学校44 南宁市现代舞蹈中等职业学校45 广西佩珠民族艺术学校46 南宁市西津工贸职业技术学校(转型为中小学)47 南宁市盲聋哑学校48 柳州市交通学校49 柳州市百花文艺学校50 柳州制剂医药技工学校51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2 柳州市医药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校53 柳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校54 桂林市卫生学校55 张艺谋漓江艺术学校56 桂林骏达运输有限公司技工学校57 桂林市艺术学校58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59 梧州市艺术学校60 梧州市广播电视职业技术学校61 北海市卫生学校62 防城港广播电视中等职业学校63 钦州市卫生学校64 钦州市文武学校65 钦州市坭兴陶艺职业技术学校66 钦州市艺术学校67 贵港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68 桂平市艺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69 玉林市卫生学校70 北流市卫生学校71 玉林市精英电脑学校72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73 桂东卫生学校74 河池市卫生学校75 宜州市少林文武职业学校76 柳州地区经济管理干部学校77 来宾市卫生学校78 武宣县教师进修学校79 南宁市体育职业中学80 南宁民族艺术学校81 梧州市卫生学校